天商研究丨涉外劳动合规|外籍员工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研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Z字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Z字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由此可知,一般而言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前应当取得以下证件或许可:Z字签证、外国人居留证件、《外国人就业证》以及《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可以免办《外国人就业证》。

如前所述,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若外国人与中国企业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是否还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作出了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穗劳仲会纪〔2011〕2号):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但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雇佣)关系;已经付出劳务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双方约定支付相应劳务报酬,但不包含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项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的通知(深中法发〔2015〕13号):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中国内地就业应办理相应用工手续,其产生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用工手续的,应认定有关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已经付出劳动的,由所在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在(2020) 沪0106民初51790号案中:法院认为,本案原告自认被告未为原告办理过外国人就业证,即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原、被告之间的用工关系亦并非劳动关系。

在(2019) 川0105民初15226号案中:法院认为,本案中聂某持有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载明的工作单位为教育中心,与其实际工作单位狄邦公司不一致,故狄邦公司与聂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因违反我国关于外国人就业的特别规定,应为无效合同。

从上述规定及司法实践可知,在外国人与中国企业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的情况下,通常认为双方之间未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未申领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三、劳动合同期满或被解除的情形下

由此可见,外国人就业证的有效性取决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与否。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负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交还相关证件、办理出境手续等义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 。

律师简介

刘洁仪律师接受了系统的中国法与欧盟法的教育,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表达能力。态度与经验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互贯通,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及处理案件能力,积累办案经验和心得,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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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最新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在华雇佣规范与社保待遇相关政策解读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取代就业证 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人员,是否与内地(大陆)居民享有相同的劳动保障权益? 2.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什么是外国人就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规定只适用于外籍员工? 凡外国人都要适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里的这套办法吗? jvzquC41yy}/eqnpcnkbtwnpi0io1wjyqrko1;86::4ivvq
1.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护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及聘用外国人的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劳动 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 定》,现予颁布实施. 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劳动、公安、外事、外经贸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密切合 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jvzquC41yy}/dsieh{4dqv4skvg0ypwl{irch87239321@=5;:6/j}rn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 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 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jvzquC41yy}/lxgukvkdjrsc0eun1wjyu1tfy|2pt5=4;7mvon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法律法规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jvzq<84yyy4{jz~i|ny/exr1pg}t1ngy0gtrHnf?3668B6339<53<8
4.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以下形式都属于违法!因此,该乌克兰人持原单位工作许可证到新单位工作的行为已构成违法。 【法律分析】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以下同)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三jvzquC41yy}/u}fpxkyb0lto1xotcƒ}1584ivvq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jvzq<84kpvkspjykqpgm0qkwv0kew7hp1ktgq8626254:B<0jvs
6.用人单位注意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签证办理指南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外国人来华就业前需要办理什么证件?怎么给TA办好证件?用人单位要认真查阅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外国人来华工作,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工作许可? jvzquC41hw}v0:66894dqv4kphu05:>347>10qyo
7.人民日报海外版二、外国留学生已经毕业的情况 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7修正)》第八条,在中国就业外国人应持Z字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工作居留证,方能在中国境内就业。在华留学生毕业后具有上述身份并持有对应证件,便可受雇于中国境内企业。 jvzquC41rcvft7ugqrrf0lto0et0j€gycr5ivvq14285/9:1335dqwygpve389:93:?/j}r
8.外国人在华的工作签怎么办?非法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就属于非法就业: (1)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2)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3)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jvzquC41;7>589;30d8c0:66894dqv4rtqjve}4397;97;:0cu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