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号:江苏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组工作预案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江苏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宣传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文件有关规定及学校《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特制定宣传组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宣传组构成:

组长:李洪波

副组长:金丽馥、许晓东

成员:陈远东、王玉忠、陈健美、陆建辉

二、工作方案

1.切实提高认识,发挥官方媒体平台宣传阵地作用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发挥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号、QQ号及校园网等平台的阵地宣传作用,针对防控的各个环节、各类情况做好疫情防控的综合宣传工作,提前做好宣传预案,构建学校统一的大宣传格局,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的良好舆论环境。

第一时间发布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及时转载发布各级权威媒体的报道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与频度,让全校师生员工及时知晓学校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举措,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合理安排好自身工作,合力共抗疫情。

3.做实知识普及,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及防控知识

加大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多宣传疫情防控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积极传播正能量的人和事,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科学防护知识宣传解读等,增强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4.做细舆情监控,主动及时应对处置并上报舆情信息

学生工作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

防控工作预案(学工组)

为了加强学校疫情管理、预防和控制,预防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疫情防控学生工作组。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济建为组长,杨道建、沈晨、王丽敏为副组长,学工处(部)、研工部、团委领导班子、各学院(研究院、所)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成员。各培养单位须按学校统一部署,全方位落实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导师和学生骨干力量,做到思想引导早到位、工作布置早到位、信息反馈早到位、应急处置早到位,引导学生坚决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坚信疫情防控阻击战必胜,结合学业辅导,确保学生思想稳定、情绪稳定、心态稳定。

二、工作举措

1.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学生思想认识。通过网络等形式加强疫情相关知识的宣传,关注学生舆情,加强正面引导,让每一位同学正确认识疫情,既要高度重视,又要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加强个人防护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寝室卫生清洁。要求学生不聚餐、宿舍楼内不串门,按时作息。

2.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队伍。学生返校后,根据疫情形势,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建立疫情防控队伍,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作用,由学生党员和学生骨干组建“校—院—班—舍”防控体系,开展知识宣传、通知通报、信息收集、信息报送、学生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同时加强防控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3.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要仔细梳理重点疫区学生基本情况,务必掌握每位学生动向。实施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建立学生在校情况、学生外出情况、外来人员探访等报告机制。

4.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学生聚集活动。寒假涉及86名学生海外游学项目延迟到暑假进行,后续进一步协调项目方,落实安排暑期事宜。2月中旬根据形势研判3月14日的第三场大型综合性供需洽谈会是否需要取消,积极做好组织开展网络招聘会的准备。根据疫情形势,及时研究确定升国旗仪式、早操、晚自习、文明督察等工作是否暂停。

5.严格学生外出管理。疫情结束前,所有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请销假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者必须经学工处、研工部审批,返校后及时向学院详细报告接触人员等情况。严格外来人员探访,无特殊情况任何学生不得接受外来人员探访。

6.加强法纪安全和校纪校规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疫情期间的各项规定。加强网络文明教育,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擅自在网络发表不实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疫情信息。不得扰乱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对违反校纪校规、工作失职的学生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是学生干部的免去职务,是党团员的同时给予党内和团内处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保持信息畅通。辅导员、学生干部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疫情防控不留死角,确保掌握每个同学动态,确保学校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同学。如遇疫情和突发事件,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学业导师要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并依据情况及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8.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学生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学院主要领导,学院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生处、研工部和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职工医院医务人员到现场指导相关工作,并由学校安排专门车辆接送学生及密切接触者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居住(隔离场所为学生宿舍区G区6栋15楼,备用隔离场所为老研究生楼)。

9.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队伍,有序、高效、平稳、科学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如自杀、冲动行为等)的发生。监控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及时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根据形势发展做好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做好我校春学期研究生课程线上线下

混合教学预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春季学期推迟两周开学,全体研究生2月22日前不得返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的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现将春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其教学形式调整为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预案)。具体教学预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二、线上教学注意事项

1.任课老师选择自己熟悉的在线教学平台,并将课程教学大纲、讲授内容等在线课程必需的教学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

2.任课教师需在教学平台上及时发布授课通告,提前告知学生该门课的授课进度、教学目标,以及学生需要提交完成的材料。

3.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该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每周至少组织2次在线研讨、答疑,每次不少于1个半小时。为确保研究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建议任课教师的线上授课、答疑时间与春学期课堂授课时间一致。

4.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课程成绩考核,通过线上工具开展线上测验、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化学生课程考核记录。

三、混合教学方案的实施日程

1.2月12日前,课程负责人会同教学团队成员讨论商定,提交负责课程混合教学方案。院管课程(即专业选修课)的课程方案交学院审核,校管课程(即公共学位课和基础理论课)的课程方案交培养办审核。

4.2月24日,准时开课。若因疫情原因学生来校时间要继续延后,则采用线上教学。线上教学的教时数计入总学时数,待学生来校后再进行部分面授、答疑、考试等课时的补充,以确保课程教学高质量完成。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全面配合,将此通知内容告知所有研究生任课教师,并对选课学生(主要为2019级研究生)通知到位,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做好线上开课的协调、辅助工作,确保春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保质有序地开展。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学历留学生工作组

江苏大学学历留学生工作组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处置预案

按照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根据《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精神,结合学历留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大学学历留学生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玉涛担任,副组长由谢志芳、高静、万由令、江永华担任,成员由李新朝、蔡朝辉、崔勇、冯志刚、王昌达、陈立勇、余红艳、张徐组成。

二、具体分工

(一)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做好学历留学生、预科生特别是外出旅游留学生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三)研究生院按照趋同化管理原则,负责做好留学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统筹安排。

(五)语言文化中心负责学历留学生、预科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课程教学安排及HSK考试线上辅导。

(六)各留学生培养单位也做好学历留学生的教学安排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三、工作方案及处置预案

(一)海外教育学院学历留学生管理和应对措施

1.全面摸排情况,建立日报制度

要求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在寒假前留学生登记去向的基础上,及时掌握留学生动向、返校指导和到校管理工作及应对措施。同时加强与留学研究生导师的联络。

2.学历留学生管理和应对措施

对寒假期间留校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宿舍或者在外出租房内学习和休息为主,公共场合少去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减少外出、串门、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即日起确实需要离开镇江市的留学生,需向辅导员书面提出申请上报学院审核把关批准,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离开。留学生本人提出需要回国的,需要按规定向辅导员(研究生还须征求导师意见)书面提出申请并附其父母签字确认函、并承担因回国产生一切风险后,上报学院审核把关批准,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离开。所有已离开镇江或经批准将离开镇江的,返校后第一时间采取以下工作程序:由所带辅导员带领其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温在37.3℃及以上或有头痛、咳嗽、腹泻等症状者,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安排进一步检查或就医,及时做好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检测后无问题者,在校要求同留校的留学生一样,最大限度减少外出。

对寒假期间回国的留学生,所带辅导员要逐个通知学校推迟2周开学的通知,以方便其及时调整安排回校行程。要求留学生将重新安排的回校行程书面告知辅导员后,由学院集中统一备案。对个人提出暂缓回校的留学生,必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办好相关学籍手续后方可。所有回国返校的留学生回校后要求同上工作程序。

对即将报到的留学生新生,由招生办公室逐个通知学校推迟2周开学的通知,以方便其及时调整安排行程。要求留学生将重新安排的行程书面告知招生办公室后,由学院统筹安排。对个人提出暂缓报到的留学生,可以帮助办理延期到9月份报到的手续。

预科学生,校CCN预科中心在与上海CCN总部及时沟通的前提下,参照学历留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求执行。

3.精心组织线上学习与交流

一是与留学本科生专业所在学院联络,共同制定英文授课留学本科生延期开学期间的线上教学辅导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考核要求。二是要求并配合语言文化中心,引导留学生积极参与假期和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汉语学习,组织线上汉语竞赛。

4.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强化规范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学院微信公众号自1月21号开始发布对新病毒以及对其如何防范的介绍,并经由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多个工作群体以多途径宣传至每个学生。以一封信的形式既让学生了解目前新病毒传播的状况,加强健康教育,着重安抚学生情绪,引导学生不信谣、不传谣,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留学生防控能力。根据《中国日报(海外版)》防范措施制作发布权威的宣传单页,发挥留学生“三自”作用,由牵手走世界协会HIH协助留学生医学协会IMSA向在校留学生发放,做到不留死角。重要信息及时报学校、省教育厅、教育部。同时,通过网络及新媒体积极宣传、引导留学生社团组织线上活动,引导留学生互帮互学、加强学术与文化交流,丰富假期及延期开学期间的生活。

尽力做好服务工作,对海外公寓公共空间进行彻底消毒灭菌;在留学生公寓前台设置体温测试点,留学生医学协会IMSA安排值班(为值班成员发放口罩),做好监测记录,如有留学生出现感冒症状或其他疑似肺炎的不适症状,及时要求其前往指定医院就医等。

同时,观念是管理的灵魂,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坚决执行上级及校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强化教育留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和制定规定,严格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对违纪违规留学生批评教育的同时,视情节依规严肃处理,并纳入其诚信档案,用好留学生诚信体系。

(二)国际处学历留学生管理和应对措施

(三)研究生院学历留学生管理和应对措施

妥善安排延期开学期间留学研究生的线上课程学习或线上交流;按照导师负责制原则,要求导师加强对留学研究生的指导与监督,明确特殊阶段的科研任务。

(四) 教务处学历留学生管理和应对措施

妥善安排延期开学期间中文授课留学本科生的线上课程学习或线上辅导。

(五)语言文化中心学历留学生管理和应对措施

针对学历留学生汉语学习的薄弱环节,负责提供线上汉语课程或学习平台,设计与组织留学生线上汉语学习与竞赛。

(六)发挥留学生培养单位学工队伍作用,齐心协力做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相关留学生培养单位要将本单位的留学本科生和研究生视为自己的学生,协助海外教育学院一起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培养单位学工书记与专兼职辅导员和留学生研究生导师一起主动担当,及时与学历留学生归口的海外教育学院沟通信息,群策群力,共同做好留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尤其是留学生较多医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要全力投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上述各单位必须根据学校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向上级汇报,形成高效迅速的工作机制。

(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据实告知情况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所有提及人员有义务据实告知相关情况,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必要时报公安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守岗位,规范开展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所有领导、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开展工作,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国际事务工作组

江苏大学国际事务工作组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根据《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精神,结合国际事务分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大学国际事务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玉涛担任,副组长由李仲兴、石宏伟、王谦、高静、任晓霏担任,成员由江永华、黄婷、蒋国伟、汪少华、冯志刚组成。

二、具体分工及方案

(一)国际处负责做好近期外籍语言教师、来校交流访问人员、校际交流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及时掌握语言外教、来校交流访问人员、校际交流生动向

及时了解语言外教、来校交流访问人员、校际交流生假期动向,掌握他们离抵镇江情况及出行计划,并对出行安排进行指导。逐一摸查、梳理、统计近半个月内曾经出入湖北省境内的外专外教后,做好登记。

2.严格分类处理

根据不同情况执行严格对应处理程序:

(1)对已离镇且未返镇的语言外教、校际交流生,提前统计返校航班信息,建议其暂缓返镇并等候学校通知。

(2)对曾离镇且已返镇的语言外教、校际交流生,根据摸排统计结果,结合其出入时间点,对途经武汉仍在14天内的语言外教、校际交流生进行医学隔离,必要时进行医学检测。若发现体温异常,及时报告学校,同时协助其就医。

(3)对在镇的语言外教、校际交流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居家和工作或学习为主,公共场合少去(若要去,必须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确实需要离镇的,应向国际处提出申请,国际处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出行。

(4)对在来校交流访问人员,访问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居家和工作为主,公共场合少去(若要去,必须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访问结束要离镇的,应向国际处提出申请,国际处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安排专车送往就近国际机场(指定安全地点)供其离境(校)。

(二)人事处负责做好近期外籍长期工作教师与员工、外籍博士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及时掌握专业外教与员工和外籍博士后的动向

及时了解专业外教与员工和外籍博士后假期动向,掌握他们离抵镇江情况及出行计划,并对出行安排进行指导。逐一摸查、梳理、统计近半个月内曾经出入湖北省境内的外专外教后,做好登记。

2.严格分类处理

根据不同情况执行严格对应处理程序:

(1)对已离镇且未返镇的专业外教与员工和外籍博士后,提前统计返校航班信息,建议其暂缓返镇并等候学校通知。

(2)对曾离镇且已返镇的专业外教与员工和外籍博士后,根据摸排统计结果,结合其出入时间点,对途经武汉仍在14天内的专业外教与员工和外籍博士后进行医学隔离,必要时进行医学检测。若发现体温异常,及时报告学校,同时协助其就医。

(3)对在镇的专业外教与员工和外籍博士后,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居家和工作为主,公共场合少去(若要去,必须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确实需要离镇的,应向国际处提出申请,国际处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出行。

(三)海外学院负责做好来华学历留学生、预科生、进修生(以下统称留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

2.做好预防监测

在留学生公寓前台设置体温测试点,留学生医学协会IMSA安排值班(为值班成员发放口罩),做好监测记录,如有留学生出现感冒症状或其他的不适症状,可以前往前台测试体温。对海外公寓的公共空间进行彻底的消毒灭菌;

3.做好隔离准备

确保隔离宿舍干净整洁,营造温馨氛围;为被隔离的留学生发放体温计,做好体温自我监测,每天向留学生辅导员汇报体温情况;工作人员与被隔离留学生保持信息密切交流,让留学生感受到温暖和关心。

4.做好去向统计

及时统计近期来华留学生的行踪动向。逐一摸查、梳理、统计近半个月内曾经出入湖北武汉境内的留学生信息,做好登记上报和途经武汉留学生的返校隔离协助工作。

密切关注涉留学生疫情的相关舆情,避免造成留学生盲目恐慌,加强与镇江市及学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在镇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学习为主,公共场合少去(若要去,必须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确实需要离镇的,应向学历留学生工作组提出申请,学历留学生工作组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出行。并报国际事务工作组备案。

(四)语言文化中心负责做好来华短期语言文化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

将疫情防范宣传教育传达到每一个来华短期语言文化生(包括在校生和离校生),宣传时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造成学生盲目恐慌;密切关注短期语言文化生假期流动情况;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

2.做好预防监测

在短期语言文化生公寓前台设置体温测试点,可请留学生医学协会IMSA安排值班(为值班成员发放口罩),做好监测记录,如有短期语言文化生出现感冒症状或其他的不适症状,可以前往前台测试体温。对海外公寓的公共空间进行彻底的消毒灭菌;

3.做好隔离准备

确保隔离宿舍干净整洁,营造温馨氛围;为被隔离的短期语言文化生发放体温计,做好体温自我监测,每天向短期语言文化生辅导员汇报体温情况;工作人员与被隔离短期语言文化生保持信息密切交流,让短期语言文化生感受到温暖和关心。

4.做好去向统计

及时统计近期来华短期语言文化生的行踪动向。逐一摸查、梳理、统计近半个月内曾经出入湖北武汉境内的短期语言文化生信息,做好登记上报和途经武汉短期语言文化生的返校隔离协助工作。

密切关注涉短期语言文化生疫情的相关舆情,避免造成短期语言文化生盲目恐慌,加强与镇江市及学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在镇的短期语言文化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学习为主,公共场合少去(若要去,必须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确实需要离镇的,应向国际处提出申请,国际处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出行。

(五)教务处负责做好来华留学生(汉语教学)的延期开学工作。

三、工作要求

(四)建立日报制度。从1月28日起,各相关单位及时了解外专外教、外籍博士后、来华留学生在镇及出行情况等可能与疫情相关的信息。汇总后,借助微信平台,于每日18:00前报至国际处归口汇总(国际处具体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封云负责),由国际处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教师工作组

江苏大学教师工作组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处置预案

按照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根据《江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精神,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大学教师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玉涛担任,副组长由石宏伟、李仲兴、叶伟、林新荣担任,成员由蒋国伟、汪少华、廖志凌、黄婷、李玲玲、万选组成。

二、具体分工

(一)人事处负责做好近期博士后人员特别是外籍博士后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 国际处负责做好近期外籍专家、外籍教师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三)退管处负责做好广大退休职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所有来镇探访离退休教职工人员的登记上报工作。

(四) 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三、工作方案及处置预案

(一)博士后人员管理和应对措施

1.及时掌握人员动向。依托外籍博士后合作导师,及时了解近期外籍博士后的行踪动向。逐一摸查、梳理、统计近半个月内曾经出入湖北武汉境内的外籍博士后,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4.严格报备及审批制度。外籍博士后原则上假期不要离开本市。若近期确实有出行计划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在首先征得其合作导师签字同意和人事处报备审批后方可出行。人事处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学校。

(二)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管理和应对措施

1.实行归口管理。相关单位将在聘外专外教名单集中汇总至国际处,需要详细注明其所在国家、城市等信息。国家、城市发生变化第一时间告知国际处联系人;在聘用洽谈期的,延缓到校工作时间直至疫情解除。拟邀请短期来校交流的,由邀请单位邀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联系和指导相关外专外教合理安排行程。

2. 对在聘外专外教做好动向排查、返校指导和到校管理工作及应对措施

(1)聘用单位及时了解外专外教假期动向,掌握他们离抵校情况及出行计划,并对出行安排进行指导。返校前需提前5天与聘用单位取得联系,填写表格说明拟返校时间、身体状况和是否有武汉(湖北)旅行史等。

(3)根据不同情况执行严格对应处理程序

第一,对寒假期间已回国且目前还没有入境的外专外教,提前统计返校航班信息,建议其暂缓入境并等候学校通知。若按原定航班2月8日前入境,应避免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入境。外专外教到校后第一时间采取以下工作程序: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带领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温在37.3℃及以上或有头痛、咳嗽、腹泻等症状者,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安排进一步检查或就医,及时做好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检测后无问题者,提醒以居家和工作为主,公共场合少去且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

第二,对寒假期间未离开中国境内的外专外教,原则上不得离开镇江,提醒以居家和工作为主,公共场合少去且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已离开镇江的,返校前需提前5天与聘用单位取得联系,填写表格说明拟返校时间、身体状况和是否有武汉(湖北)旅行史等。即日起确实需要离开本市的,需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把关批准,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离开。所有已离开镇江或经批准将离开镇江的,返校后第一时间采取与三(二)2(3)类外专外教同样处理程序。

正在办理来华工作手续、还未报到的外专外教,聘用单位负责指导其合理安排行程。若计划到校时间疫情尚未解除,建议其暂缓入境并等候学校通知;确实需要入境者,避免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入境。返校后第一时间采取与三(二)2(3)第一类外专外教同样处理程序。

3. 对拟邀请外专外教的管理及应对措施

目前已在校的,邀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好相关外专外教的身体状况监测、行程安排等掌握、跟踪和服务工作,若其出现体温37.3℃及以上或头痛、咳嗽、腹泻等症状者,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安排进一步检查或就医,及时做好后续跟踪和服务工作;无问题者,提醒以居家和工作为主,公共场合少去且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出行、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严防交叉感染。目前尚未到校或计划到校时间疫情尚未解除的,建议其暂缓入境并等候学校通知。

四、工作要求

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各校门管控

1.封闭禹山路1号门、学府路1号门、学府路3号门,人员车辆均不得进出。

2.谷阳路1号门机动车通道封闭,仅留一条人行通道进出。

3.其余各门仅留一条机动车通道进入和一条人行通道进出。

二、人员、车辆管控

2.在职教职员工凭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进出学校,其他务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学校。

3.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凭身份证进行登记,并请校内单位前往门岗处确认。

4.在教工浴室门口上坡处、排球场东侧、玉带河桥头、体育馆北侧进行临时隔离,对进入教学区人员加强盘查、登记。

5.具有校园车牌识别系统的车辆正常进出学校,但需接受检查,校外人员不得搭乘进入学校。

6.所有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7.其他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的,请校内单位前往门岗处进行人员及车辆登记确认。

三、其他事项

1.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各校门及人员、车辆的管控进行调整。

2.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时不我待,请大家主动配合。

4.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保卫处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上报。

后勤保障组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沈良钧、朱思银

副组长:黄跃才、付刚、陈斌、丁勇、全晋春

成员:王磊、尤亚东、李煜辉、戴明新、糜方平、孙洪亮、张安富、武自钦、刘群东、刘波、仇建中、沈美荣、王建林、苏荣臻、杨春峰、李莉、杨秀莉、许凤青、丁雷、马骁

二、采取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工作。消除“四害”滋生环境,重点做好冬季灭鼠和杀灭越冬蚊以及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营造干净卫生环境。

牵头领导:黄跃才、丁勇

责任部门:校园管理科、绿化卫生中心

参与部门:各中心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晨检、进货索证索票、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及措施,确保饮食供应正常。

牵头领导:陈斌

责任部门:饮食服务中心、采供管理科

3.建设隔离场所

对老研究生楼、学生宿舍G区6栋15楼进行物理隔断,进行必要的水电改造。

牵头领导:付刚

责任部门:修缮服务中心、综合计划科

4.协助学工处、研工部、海外学院做好留校学生以及提前返校学生的统计、上报等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牵头领导:全晋春

责任部门:公寓服务中心

5.做好家属区与教学区的物理隔断工作

牵头领导:朱思银

责任部门:综合计划科

参与部门:修缮服务中心

6.进一步完善隔离场所居住条件

牵头领导:朱思银、赵喜仓

责任部门:综合计划科、修缮服务中心

参与部门:公寓服务中心

7.确保用水用电正常

牵头领导:付刚

责任部门:修缮服务中心、能源管理科

8.配备一辆隔离人员接送专门车辆

牵头领导:黄跃才

责任部门:运输服务中心

9.做好幼儿园推迟开学的有关工作

牵头领导:全晋春

责任部门:幼儿园

10.做好后勤职工疫情防控预案以及后勤职工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牵头领导:朱思银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参与部门:各科室(中心)

11.加强门面房管理,督促门面房承租方依法依规经营

牵头领导:付刚

责任部门:物业服务中心

12.做好疫情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

牵头领导:沈良钧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13.督查疫情应对工作落实情况

牵头领导:付刚

责任部门:安全与质量监管科

三、有关要求

2.层层压实责任。各科室(中心)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层层明确和落实各环节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把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

3.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各科室(中心)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学校应对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4.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科室(中心)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按要求梳理统计后勤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样表详见附件)。要求1月28日9:30前将信息统计表及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一并报送综合办公室。统计范围:所有自1月13日起离开镇江并已返程的职工;拟离开镇江的职工。自1月29日起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组

江苏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学校疫情管理、预防和控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制定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督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督查组构成:

组长:高庆国

副组长:杨志春、夏民

成员:李志红、赵兴联、吕霞、宣言、周国华、徐惠红、兰登明、方元

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综合联络组:重点加强与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接;做好有关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责任人:杨志春、赵兴联)

工作三组:重点督查推进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组工作情况。(责任人:夏民、兰登明)

二、督查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履责记实、查阅资料、约谈提醒等方式,开展监督的再监督。

三、督查对象及内容

紧盯学校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工作组、各二级党组织,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1.学校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及其成员单位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实施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并落实各环节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是否做到任务、人员、责任“三明确”;是否构建并落实综合管控、教育引导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及摸排情况是否及时汇总报送等。

2.各二级党组织领导责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小组,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工作职责;是否及时贯彻落实校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是否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较多的会议、教学科研、竞赛考试及交流出访等聚集性活动;是否存在组织和参与聚餐情况;是否存在造谣、信谣、传谣情况;师生是否高度参与;是否落实日报制度、特殊事项及时报告制度等。

3.勤政廉政作风落实情况。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中,领导干部是否做到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坚守岗位、守土尽责;是否及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是否存在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违抗组织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敷衍等行为;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漏报疫情等情况。

四、严肃追责问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对领导弱化、组织不力、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直接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典型问题严查快办,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中共江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审核|王玉忠

统筹|杨雨

编辑|杨雨

原标题:《官宣2号:江苏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组工作预案》

THE END
0.2024年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精选6篇)2024年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精选6篇) 2024年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mvkƒmcpi€ikmz138=98=<50jznn
1.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聘用外籍教师的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籍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基本要求)外籍人员具备取得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所需要的条件,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教育教学jvzquC41yy}/kvse0gjv0ls1fyn{luz1ktgq86229525@60jvs
2.外籍专家(教师)聘请及管理工作制度十、外籍教师可参加学校和教学部的教学评选活动。对教学或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可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专发[1990]188号《对外国专家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予以表彰和奖励。通过校际协议来校的外籍教师,要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一、聘请单位要对外籍教师建立教学管理档案。学期末教学部、教研室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和研究jvzq<84yyy4ig}fqfc~vg7hqo1j{dpx1kplp1:527173493jvo
3.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际交流合作处是外籍教师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全校外籍教师工作,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外籍教师管理的相关制度,具体负责外籍教师的招聘、来华手续办理、居留手续的办理等各项涉外事务,协调其他部门作好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按照校内工作分工,会同国际交流合作处分别做好外籍教师jvzquC41kpzftwfvkqtbn7s{kuz/gmz0ep5jpot132?31:6630nuo
4.西安外事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西安外事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 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jvzq<84zziq/zjnw0gjv0ls1kplp1:6351849:3jvo
5.闽南师范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闽南师范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聘用与管理,加强对外引智工作,充分发挥外教在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jvzquC41zyml0vspw0kew7hp1ktgq86255544?>0jvs
6.外籍教师合作教师管理办法7.合作教师应每周至少两次与外教联系(见面),主动了解其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给予解答、帮助,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反映。 8.在工作中,合作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外事管理规定;要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生活饮食习惯等。不能将外籍教师的个人特点、特殊癖好和特有的习惯或行为向校内jvzquC41yuh/vƒz0gf{/ew4387?0nrxv0jzn
7.湖南工业大学外籍教师管理规定湖南工业大学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国发[2007]270号)、《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2008年8月修改发布)精神和上级文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jvzquC41ilpme7mwv0kew7hp1ktgq8629:529@>0jvs
8.长治医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修订)长治医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修订) 长医党字〔2024〕100号 为了做好学校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作管理 1.外教到达学校后三天内,须将本人护照、入境签证、8张二寸证件照交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并办理所需各种证件。 2.外教任职期满回国前,或经 jvzq<84yue4d|vh0gf{/ew4kphu05:6715=137mvo
9.校外字[2012]48号(湖北大学外籍教师管理规定.doc)湖北大学外籍教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提高聘用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聘请外籍教师的主要目的: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和智力资源,加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提升我jvzq<84zziq/j~gw0gjv0ls1kplp1:7631824A3jvo
10.外籍教师管理相关规定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2024-11-25 桂林旅游学院外籍教师聘用工作业务流程图 2021-06-21 桂旅院政〔2021〕19号 关于印发《桂林旅游学院外籍教师管理规定》的通知 首页 上一页 1 下一页 尾页 共2条信息/共1页 转到第页 校址:中国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办公电话:0773-3691009 传真:0773-3690008 邮编:541006 招生办电话:jvzquC41yy}/iuyw0gjv0ls1|yml1m|ln{n{1ƒ|j|d~rm:
11.绍兴文理学院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高水平、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聘用与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以及交流访问等工作的外教,根据外教在学校的工作性质及聘请渠道等分为四个类别: jvzq<84yue4vu3gfw4dp8nphq522;>14:<40qyo
12.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精选18篇)为了切实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聘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我院外籍教师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外理部门是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外语教学部门或部系、总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分别负责教学、食宿安排和工资核定发放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hbpof199732:90jvsm
13.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精选5篇)4、外籍教师违反以上关于代课、调课或者请假的规定,学院外理部门在与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协商后,可以向该外籍教师发出书面警告,并根据外籍教师与学院签订的合同扣除相应的课时费。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无故迟到、早退两项累计超过三次,外籍教师所在部系或外语教学部门应向该外籍教师提出书面警告,并报外理部jvzquC41yy}/fr~khctxgw3eqo5gcw|gp1hbpof1:691:<50jvsm
14.燕山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其他住宿规定按照“燕山大学外籍教师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外教在周末和假期期间外出,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合作处报告其行程安排,在收到许可后方能离校。外教在离校期间发生的疾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件后果由外教本人负责。 jvzq<84ilj€d0‚xw0gjv0ls1kplp1:5631775@3jvo
1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外籍教师聘请管理规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引智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是指聘期在三个月(含)以上,由学校聘请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持工作签证的外国专家、学者和教师。 jvzquC41qkif0pupw0kew7hp1ktgq86369528?>0jvs
1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外籍教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外籍教师在聘期内应遵守我校教师有关管理规定,禁止在校外兼课或讲学。如外出离郑、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报备。 第十四条外教不得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和参加媒体组织的相关活动,如有需要,需经过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并报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安排。 jvzquC41ili/j~jn0gjv0ls1kplp1:5851863A3jvo
17.国际学生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国际学生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国际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转学退费规定 外国留学生数 外籍专兼职教师数 科研管理 监督工作 后勤保障 其他 特色栏目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招收国际研究生的管理办法 沪交研〔2019〕68号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研究jvzquC41im4tl}z0gf{/ew4Fcvg0Nrxv1ypku‚qjnzyhn
18.新乡学院外籍教师公寓管理规定新乡学院外籍教师公寓管理规定 外籍教师公寓是为在我院任教的外籍教师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为了确保外籍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外籍人员居住的房间,只供其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他人居住,不得留宿他人。如外籍人员的亲人来访,需要留宿的,应事先向外事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和办理住宿手续后,才能入住jvzquC41yui/zz0gf{/ew4kphu039;7137977mvo
19.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第十三条原《华东师范大学国(境)外荣誉教授聘请管理办法(暂行)》(华师外〔2013〕1号)、《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聘请名誉教授、顾问教授和客座教授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学校不再向境外专家学者颁发校级顾问教授和客座教授证书。顾问教授和客座教授由院系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评聘,并向国际交流处报备。jvzquC41zzml0nhpw0kew7hp137:6:4nkuz/j}r
2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下一条: 国际学生休学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of Suspens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留学网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Education Center of African Union Studies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非盟研究中心jvzquC41ilpme7ywvg4ff~3ep1oohx4334704B770jzn
21.井冈山大学外籍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1、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做好外教的法纪法规、校纪校规的教育工作,并会同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外教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发给外教英文文本的有关外教管理条例和规定。 2、配备合作教师:用人单位必须挑选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中青年教师,管理外教的教学,沟通外教与学生、用人单位及国际合作 jvzquC41kek/lpxw0gjv0ls1kplp1:53917:2B3jvo
22.阿坝师范学院外籍专家和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jvzquC41fyn{0jgvw0kew7hp1ktgq86349529>>0jvs
23.合肥师范学院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聘用管理,维护学校和外籍教师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外籍教师来校工作服务,根据国家、安徽省有关外籍教师聘用相关规定,依据《合肥师范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聘用办法 第二条 聘用条件 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我校主要担任教学工作,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书;具jvzq<84illrd0qkpw0kew7hp1ktgq862;;565>60jvs
24.《重庆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重大校〔2017〕44号)《重庆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经中共重庆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大学 2017年2月24日 重庆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开支行为,加强支出管理,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重庆大学财经管理规定》《重庆大学预算jvzquC41lli/ezz0gf{/ew4kphu03::6159:;7mvo
25.留学生管理及制度3.国际学生应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爱护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知识标志等设施;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已配备公共冰箱、开水器、洗衣机、烘干机等电器的国际学生公寓,禁止房间内使用上述电器,对于大功率或制热电器(如电饭煲、电热毯、电炉、取暖器等制热类电器)一律不得使用,对于已jvzquC41zzml0|mwves/gmz0ep5mz|lnl|j0nrxv30nuo
26.河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中外合作办学外籍教师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我校外籍教师管理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学历、工作经验、职业资格、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应不低于国外合作院校在本国的选任标准。为中外合作办学单独聘任的外国语言课程教师,其资质和资格应得到国外合作院校的认可和授权。 jvzq<84iwqpjjnwq0nfdjz0gf{/ew4kphu0398;13?927mvo
27.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外籍教师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与规范我校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教学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增强外教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保证教学质量,防范或减少教学工作中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并使事故、差错一旦出现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外教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 jvzquC41yy}/ixvpw4ff~3ep1oohx4323>0;9990jzn
28.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籍教师的 学科专业优势,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 平,根据国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专业人员管理 办法》、《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jvzq<84yyy4c|~z0gf{/ew4|yz~hm869275mk|y0jvs
29.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其他涉外内容按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留学生管理规定》《外籍教师管理规定》《国际交流项目学生选拔与管理条例暂行规定》等相关涉外文件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外事处负责解释。jvzquC41zzml0hkve4ff~3ep1oohx4422;06<530jzn
30.外籍教师和研究人员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条款指南外籍教师和研究人员如果发现符合享受协定教师优惠条款但已缴纳税款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自行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要求,即纳税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享受协定待遇备查资料,扣缴义务人协助办理。 jvzquC41yy}/uqzk70io1jwvkerf1<61846987mvon
31.哲学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办法申办机构面向学院或全校举办的其他类型报告会等活动,对照形势报告会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四、申办机构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按规定提出申请。国际会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提前审批。未经审批通过,不得举办。 五、在互联网上举办报告会等活动的,要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按jvzq<84yyy4qjrqquqvi{7lw0kew7hp14635858495d8>9;:c889?7261vbin3jvo
32.管理规定第六条与国外合作办学、聘用外籍教师及向国外人员授予我校各类名誉或荣誉称号均需报学校审批。未经学校批准,学院或个人不能以青岛大学名义与国外、国外驻华机构签署合作文件或承诺与我校合作事宜。 第七条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外事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规定,主动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学校共同做好涉外安全jvzq<84kpvkspjykqpgm0ziw0gjv0ls1luih1pqif0n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