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文件精神,根据《南京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南本院〔2022〕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提高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5年南京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鼓励学生面向市场或行业需求开展创新性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探索,助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社会发展。项目立项类别包括创业训练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指学生组成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创业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或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来源包括导师命题、学生自主创意、师生共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等。
创业实践项目是指项目团队已经在南京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创业运营。
二、申报对象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项目团队人数一般2-4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需有指导教师1-2名,其中至少1名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学生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只能主持一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团队可以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请。创新训练项目开展商业验证的,可申报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申报流程
学生填报成功后,指导教师需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登入系统完成审核,审核网址与申报网址一致,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工号。每位校内指导教师均须审核,校外指导教师无须审核。
四、申报截止时间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
申报结束后,各院系组织开展预立项工作,国际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预立项名单进行创业训练重点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的评选工作,2025年4月公布立项名单。
(二)项目支持
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创业训练一般项目立项经费2000元/项,创业训练重点项目立项经费15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经费50000元/项。
项目运行期间,针对开展情况较好的项目,将在原有经费的基础上,额外增加项目经费且不超过项目立项经费的50%。项目入围或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高水平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个项目增加经费额度不超过50%;项目入围或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江苏省赛等省市级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每个项目增加经费额度不超过30%。按照获奖最高等级给予项目经费提额。
项目需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节点要求进行经费报销,学校将根据整体经费使用进度,合理调配项目经费额度用于项目运行。
本年度优秀的本科生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可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的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同时,项目团队还将获得参加双创训练营、创业导师深度指导、创业企业参访交流、落地孵化政策指导等机会。
(三)项目结题
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原则上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顺利结题的项目可获得结题证书。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结题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及合格。
六、其他说明
项目团队须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及活动,视参与或获奖情况可相应免除项目的中期考核或结题答辩。在中期或结题考核中,如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等工作,将视为项目终止,后期不再给予经费报销支持及证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