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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漂是否需要缴内地税香港与内地在税收政策上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您同时在香港和内地工作,更加需要了解如何缴纳税款。合理报税事关大家的钱袋子,可不能有丝毫马虎!
一、内地人在香港工作,需缴内地税
人群:
有中国内地户籍/持中国内地护照/已领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但保留内地户籍/已经领取香港居民身份证且保留内地户籍的人士,如果在香港工作,就属于这一条。
解释:
在香港工作的内地人是否需要缴内地税,主要取决于“是否内地的税收居民”。
“内地税收居民”的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有详细说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有无住所”的判定,跟普通人认为的是否有房产、租住地不同,国家税务总局也给出了明确解释——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虽然在境外居住,但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准备回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中国内地的税收居民。
结论:
在港工作的内地人士(即“港漂”)基本上都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内地税。
申报
情况1:仅在香港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折合人民币108万元(在香港需缴纳税款折合人民币14万元)
可以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4万元(不考虑内地和香港税收安排因素,且2019年度无其他应税所得)
该年度应在内地缴纳税款:106580元
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计算该年度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08万-6万-3万-4万 = 95万
第二步:计算该年度按照中国内地税法规定计算的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950000×35%-85920=246580元
246580*1080000/1080000=246580元
由于K先生在香港实际缴纳税款14万元,小于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额246580元,按照孰低原则,可全额抵免,实际抵免税额为14万元。
第四步:计算该年度应在境内缴纳税款
246580元-140000元=106580元
以上数据填写入“自行纳税申报表”和“抵免明细表”。
二、在香港工作,如何缴薪俸税?
香港的薪俸税额,视乎5个要素而定。
要素1:入息(包括薪金、工资、佣金、小费、花红、津贴、代替假期的工资、退休离职服务时发放的奖赏或酬金、约满酬金及非现金利益)
要素2:董事职业在税务上来说是“香港职位”或是“非香港职位”——如果不是担任香港公司的董事,所收取的酬金一般无须在香港纳税。
要素3:对雇员而言,受雇工作在税务上是“香港受雇工作”或“非香港受雇工作”
要素4:免税额
要素5:申请的扣除(例如:认可慈善捐款、个人进修开支及居所贷款利息等)
应缴税款是以你的应课税入息实额按累进税率计算;或以入息净额(未有扣除免税额)按标准税率计算,两者取较低的税款额征收。应缴税款可获进一步扣除税款宽减,但不超过宽减上限。2018/19税务年度起,宽减税款的100%,每宗个案宽减上限为20000港元。
应课税入息实额 = 入息 – 扣除总额 – 免税总额
由于香港是一个国际化城市,在香港工作的人群比较复杂,暂时将各类应缴薪俸税的情况列为情况并解答。
情况1:香港出生,移居美国并在美国工作,今年被美国的公司派往香港担任全职工作。
因被调派到香港居住,担任全职工作,所从事的属于“香港受雇工作”,入息须全数课缴薪俸税。
情况2:受聘于一间国际性会计师公司的香港分行,偶尔会被派到内地短暂工作。
在薪俸税务上,这种情况视作从事“香港受雇工作”(受雇地点和来源均在香港),入息需课缴薪俸税。关于到内地短暂工作,如果已经缴纳内地税款并能够提交税款收据供查核,该股份收入可豁免征税。
这种情况即从事“非香港受雇工作”,应当按照“在港逗留日数”的基准纳税。所需缴税包括薪俸税和暂缴薪俸税。
情况4:受雇于北京一家公司,因工作需求,于5月1日回到香港,并一直留到9月1日才离港。能否获得配偶和子女的免税额?
这种情况即从事“非香港受雇工作”,在港逗留天数124 日,但可当作在香港提供服务123日。假若你因在香港逗留而取得特别津贴,这些津贴须全数缴纳薪俸税,不能分摊。虽然你的配偶和子女没有跟随来港,你仍可享有已婚人士和子女免税额。
三、香港永居到内地工作,如何缴税?
1、是否需要缴内地税,根据“有无住所”判定,与第一部分针对拥有香港身份的内地人的要求一样。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虽然在境内居住,但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准备回中国境外居住的个人(即香港),即该个人不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那么应该根据在内地的天数是否满183天判定,超过183天则为内地税收居民。
注意:在内地停留当天不满 24 小时的(即由当天 0 时至当天 24 时),均不再计入中国内地居住天数。
2、当年在内地居住不满183日的港人,享受部分免税待遇
3、根据新税法的规定,无住所居民个人可根据“六年规则”。即从 2019 年起,可享受六年的宽免政策,在此6年间不会在内地产生全球纳税义务。
4、粤港澳大湾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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