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争议案量居全国前列,年为万人追回亿法院审判庭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20日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深圳中院”)发布《深圳法院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2005-2020)》,披露十五年来,深圳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深圳中院劳动争议庭庭长周最久出席发布会。

数据显示,2005年1月至2020年10月间,深圳两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了大量劳动纠纷,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368686件、审结346231件,为373433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工伤待遇等共计193.32亿元。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恢复至2008年前水平,但在全国仍属前列

劳动关系可谓是是现代社会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一。最早在2005年4月,深圳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正式成立,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家专业审判庭。深圳部分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专业审判庭或指定某一派出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白皮书指出,劳动争议纠纷受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策、就业环境等影响较大,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度的晴雨表。深圳企业林立,被喻为“世界工厂”,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深就业,深圳法院劳动争议十五年来的审理情况也反映着我国经济最活跃地区不断变化的劳资关系状况,为探索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劳动立法和司法发展提供了实验田和样本。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深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相对平稳,波动不大。2008年前后受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进入诉讼渠道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式增长。

白皮书提及,2011年之后,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好转、用人单位用工方式的逐步规范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执法力度加大,劳资关系趋于稳定,案件数量逐步回落。自2011年至今,深圳两级法院受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渐趋平稳,甚至有所下降。目前,案件数量已经基本恢复至2008年之前的水平,但在全国范围内,案件绝对数量仍然位于前列。

15年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368686件,审结346231件

数据显示,2005年1月至2020年10月间,深圳两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了大量劳动纠纷,共受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368686件、审结346231件。其中,深圳中院受理二审劳动争议诉讼案件118221件、审结101193件,受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8749件、审结7916件。根据十五年审判的数据,深圳法院合计为373433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工伤待遇等共计193.32亿元。

劳动争议审判历经15年,也呈现出多个特点。白皮书总结指出,其一是目前深圳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总量仍属保持高位运行,其二则是争议双方特征明显,纠纷发生相对集中,近三分之二的案件发生在劳动力密集型企业。

在劳动争议双方的特征中,具体而言,则是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用人单位中,案件所涉行业广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高发地带,近三分之二的案件发生在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说明此类企业劳资矛盾仍然较为尖锐。

从企业行业的角度来看,技术含量较低的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是发生劳动争议的重点领域,新兴的高科技企业(如互联网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也出现日益增多趋势。从企业规模来看,中小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大型企业。从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一方来看,男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比例较大,劳动者的身份日趋多样化,此前多为制造业的普通基层员工,近些年,深圳市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一方身份类型开始复杂多样,有企业高管、业务销售、行政管理人员、甚至法定代表人、股东。

白皮书指出,除前述外,深圳劳动合同签订状况良好,但短期化现象仍较突出,私营企业中存在10年以上劳动关系的仅占极少比例。此外,在案件类型方面,深圳法院劳动争议呈现多样化,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以后易发生争议。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劳动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意愿高涨,但用工管理不规范现象仍然较多。从胜诉率来看,劳动者胜诉比例较高,诸如工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方面的诉讼请求,劳动者诉讼请求被支持的比例均高于50%。在案件审理方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度大,诉讼调解较为困难。

十五年是一个里程碑,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表示,将以发布本白皮书为契机,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提升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努力创造良好的劳资关系和就业环境,为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与保障。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THE END
0.劳动合同法的案例分析(精选6篇)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张某的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而本案中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业绩考核末位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内。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jvzquC41yy}/5?5ygpsj0lto1h5gkujp9p€77yn0jvsm
1.房屋征收赔偿办法范文4.生活补偿对于因土地征收而引起的人员失业、对生活共同体的破坏等补偿在国内仍然属于空白领域。对生活共同体破坏的损失比较抽象,同时也很难量化,部分国家对该部分损失不予补偿。但是,对于失业者补偿,几乎所有国家把该项补偿纳入财产征收补偿范围,而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多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523>/j}rn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等法律法规jvzquC41pg}t0|npc0ipo7hp1q532;9/263428iqe/ooc}wryt819?:560yivvq
3.2025上海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条件与流程+材料+租赁年限+常见问题申请人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或本市户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第二步: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jvzquC41yy}/gytcd{y0ls1ejy0i~nfg1>54=8:2
4.2019年涉外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导致司法实践中形成了涉外劳动合同纠纷虽然是涉外民事案件,却由基层法院作第一审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形成不利于涉外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原因是在最高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的规定生效以后,基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除外)已经不再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经验不足和法律规定理解不深,直接jvzq<84yyy4xns~{l{4dqv4\jkIicwlHc\k07=<5;34ivvq
5.解读球员与俱乐部劳动纠纷不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足球行业属于特殊行业,职业足球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属于特殊的劳动关系,根据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双方之间纠纷解决方式应适用体育法规定,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参照中国足协章程和国际足联章程规定,考虑到足球行业特点,根据体育法规定,职业足球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劳动争议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而由中国足协仲裁委员jvzquC41urusv|3ukpg/exr0ep5djrsc1qzig{4423>.2>2381jpe6njct|gj}>;;:8::7xjvor
6.公司人事管理办法范文1.鉴于离婚案件比较复杂,我驻外使领馆原则上不受理华侨申请离婚的案件。 2.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可按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jvzquC41yy}/i€~qq0ipo8mcqyko1;56648/j}rn
7.【热门】有关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有关劳动合同2 甲方:___ 乙方: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jvzquC41o0xvk€jp0eun1ptpiyko1qjvqpm0njtfqpmig}tpi1728>8930nu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