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到阿联酋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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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阿联酋不仅对外资可以进入的行业领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对外商投资的持股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一是在自由区内,外资可100%控股,二是自由区外,外资持股不能超过49%。外方投资者可以设备、技术、物资的形式投资,也可以现汇投资。在税收上,外国合资、独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阿联酋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合资投资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用现金作为资本直接投资于合作的项目;二是以土地、厂房、车辆等实物投资。阿联酋拟于2018年底出台的新外资法,将对部分行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做出调整,希望中资企业关注新法规的颁布实施,并可根据新法规对股权做出相应调整。 阿联酋要求外国企业在当地投资必须选定当地代理人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中资企业应充分了解此项要求,并对可能产生的额外财务和交易成本有所准备。

案例:中资企业在开展投资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约定。某中资企业在投资阿联酋商业地产时,由于部分合同条款约定不明,也没有进行法律咨询,留下了隐患。在合同履行期间,业主自身未充分履行义务却以合同条款漏洞为借口,反而要求中资企业提前支付租金,使中资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商业活动中,阿联酋商人的习惯做法:

(1)多方询价,广为比较。进口商大多采用多方询价的方法,取物美价廉者。阿联酋商人善于经营,往往用同一国公司之间的报价去压价,以便获取更大利润。

(2)看样成交。阿联酋进口商一般要求看样成交,甚至对他们过去曾经进口的商品,也要在再次成交前要求看样。所以,中国到阿联酋访问的贸易小组和参加展览会的人员应注意,在推销轻便商品时,必须携带样品,对体积大且重、不便携带的商品的推销,则一定要有图片、样本和详细的文字说明。

(3)要求报价。当地进口商一般要求报价迅速,如果拖延一两天没有回音,阿联酋商人马上失去兴趣,转向别处询价。因为进口渠道多,同73 阿联酋类商品经营者之间竞争激烈,除了特殊的、独家经营的商品之外,进口商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中国的一些贸易公司反应迟缓,不及时报价,以致错失生意机会。

(4)政府采购货物采用招标方式。阿布扎比是联邦的首都,政府机构多,所需的物资品种繁多,且数量可观,他们对诸如机器设备、建筑材料、农用物资以及军队用品、军服、学校的校服和文教用品等大多采取招标的方式来采购。但限定的招标时限很短,一般为15天左右,这就要求投标者应尽快报价并提供样品或样本。待中标后,视合同金额大小,还需提供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5%的银行保函。如延误了交货期或商品质量、数量有问题,则没收保函。通过投标方式推销商品,一般来讲成交金额大,而且一旦成功,则同类商品今后再中标的机会也大,但要求出口商反应快,在组织生产、监督质量和数量以及运输、交货等一系列环节中,要细致、严谨,否则稍有闪失,损失重大。

案例:中国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阿联酋B公司达成销售协议,向B公司提供紧固件等产品。邮件往来过程中B公司邮箱被黑客攻击,不法分子窃取相关业务信息并假冒A公司邮箱与B公司继续联系,同时要求B公司将货款汇至其名下账户,而A公司对此并未察觉,在未收到B公司货款情况下完成发货。发货完成后A公司要求B公司尽快付款,双方至此才发现之前交易过程出现问题,而B公司则以已付款为由拒绝支付,拖延近两年一直无果。需要提醒的是,很多阿联酋商人习惯口头达成交易意向,对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并不十分在意。为尽量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因沟通不畅、协议内容及权责划分不清、网络安全隐患等问题带来的损失,建议中国企业在与阿联酋企业进行贸易往来时,一方面注意与对方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或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务必注意在订单和协议中列明货品规格、交货时间和条件、违约条款等,避免在交易出现问题时由于缺乏书面证明而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①在阿联酋开展在岸业务必须找当地保人,因为公司资格预审中必须担保人出面签字并提供担保合同。当地担保人每年收取一定费用,支付担保费用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

一是不管被担保的公司是否盈利,每年需支付固定的担保费;

二是按承包合同额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一般为合同额的1%-3%,合同金额越大,收费比例越小;

三是确定一个固定金额为保底担保收费额,同时每笔合同按比例提取费用,总担保金额超过保底金额时,按实际金额提取费用,少于保底金额,则按保底金额收费。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公司可与担保人具体商议。

②公司分级时,当地公司在同级条件下可以提高一级。

③投标时,当地公司在授标时的标价可以享受优惠(这种情况不多)。

④当地公司可享有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额的25%,外国公司一般都是与业主协商,预付款大多在10-15%之间.

⑤履约项目合同时,外国公司须交合同总额不少于10%的履约保函,当地公司的履约保函在5%左右。

⑥在阿布扎比,纯当地公司(即100%由阿联酋公民所拥有的公司)可以不受限制地购置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而外国公司每购置一台机械设备,包括小轿车在内,必须同时再租赁一台同样设备,一般都是租赁交通车辆。根据掌握的材料,重型施工机械3-6个月的租金就可购买一台新的设备。

阿联酋政府为维护本国的利益和扶持当地的承包商,采取的一些政策,大大地增加了外国公司在当地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①阿联酋规定外国公司在阿联酋承包工程不享受预付款,必须带资承包。因此,外国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投入量较大,回收期长,特别对外承包的第一个项目,在筹资方面会有较大压力。近年来外国公司也能同业主协商获得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②如果外国公司(没有在当地注册公司)分包人购买设备,则需通过总承包商为分包商担保购买,名义上产权属总承包商,实际是分包商出资。但常常在项目结束后,发生产权争议,其结果或是被总承包商全部侵吞,或被迫折价转让给总承包商,使分包商蒙受损失。

③项目招标时业主一般都会同时提供一份原材料供应商名录,中标的项目承包企业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时,只能从供应商名录中选择所需采购的原材料。

中国公司应该根据对阿联酋当地法律、法规、索赔、采购、市场经销等情况和各分包商的技术能力、资信情况的了解,结合自身(资金、人才、专业)特长,制定在阿联酋市场的经营方针和具体策略。而且,欲求发展必先固其基础,从小到大,循序渐进,贸然行事可能会招来巨大亏损。

2008年金融危机和迪拜债务危机以后,特别是2014年中期以来油价骤降,对于市场的担忧一直未平息,项目业主在支付项目款时十分谨慎,拖延拖欠项目工程款的事件时有发生。中国公司在阿联酋开展项目承包时,要充分评估项目业主资金实力和付款信誉,并在项目合同中详细规定项目款结算的方式和时间节点,最大限度规避回款风险。

总之,中国公司在阿联酋承包工程(含分包)务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既要积极开拓又要慎重稳妥、讲究效益、不图虚名。建议中国公司在阿联酋获取项目后,要争取高质量完工,从而提高本公司的知名度。

案例:有中资企业急于开拓当地业务,未经充分考察了解就选定担保人并草草签订担保合同,结果企业苦心经营,一年下来利润尚不足以支付担保费。而担保合同一旦订立,要想修订合同或更换担保人都极为复杂。还有的担保人由于参与极端组织或存在其他不法行为,长期无法履行担保义务,严重影响了被担保企业正常业务的开展。

①在招聘外派劳务人员时应仔细介绍阿联酋常年高温的气候特点、阿拉伯民族风俗、当地风土人情及伊斯兰教的有关教规禁忌,外派出国前应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针对性培训。

②劳务人员应树立严格的职业道德意识,树立明确的工作意识。阿联酋法律严格保护劳工权益,但劳工行为须符合雇佣合同的要求。

③不得与在阿联酋非法中介、个体中国商人联系此类业务。

④在输入阿联酋劳务达到一定数量后须派出管理协调人员,及时处理派出劳务与雇主等方面的纠纷、争执,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⑤在与阿联酋公司联系过程中把握好中介费问题,阿联酋雇主雇佣外籍劳工一般通过劳务代理公司,并向代理支付招聘费用,中国公司向雇主或其代理公司都不应支付中介费用,否则将导致中国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扰乱中国输入阿联酋劳务市场。若通过国内个体中介商派出劳务一定要掌握中介费数额,劳务到阿联酋后不能依靠个体中介管理,须及时考虑派出公司自己的管理人员。

⑥阿联酋劳务市场需求变化频繁,菲律宾、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劳务代理公司都可随时提供备选劳务人员简历、护照细节等,中国公司提供护照非常慢,经常需1至2月或更长时间,并常要求先签合同再在国内报批办理护照,当地雇主很不理解,觉得耗时太长、手续繁琐,经常因此放弃从中国招聘劳务的计划。阿联酋劳工法对劳工保护较全面,所有合同必须符合劳工法要求,雇主需雇佣劳务时往往只提出其中几项关键的条件、待遇,而其他大部分条款都大致与劳工法要求相同。雇主一般不与公司签雇佣合同,只待劳务人员抵达阿联酋后与本人签,劳工法也只保护雇佣合同的当事主体。只要雇主提出雇佣中国劳务人员的要求并罗列简单的几个关键条76 阿联酋款,则可视为与公司的劳务代理协议,公司可就关键条款拟备劳务合作合同,待对方确认后即可开始办理相关手续。若对方确认后2周到1个月仍不能提供劳务人员护照细节以便外方办理签证,则很可能导致外方另寻其他途径。

(2)中国劳务到阿联酋务工的注意事项阿联酋作为海湾地区较为开放的国家,参考欧美等西方国家的法律政策体系,制订了较完善的管理外国劳工的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了大量引进的外籍劳务人员的利益。但目前,为推进解决本地人就业,阿联酋陆续公布了多项较为激进的本地化举措,对外籍劳务人员就业产生了不利影响,其中就包括:如果政府认为外籍人员工作岗位可被本国居民取代,可以决定吊销该岗位外籍人员工作签证。总体来看,到阿联酋务工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劳务中介阿联酋劳工法规定,非经合法注册不得经营劳务中介业务。劳务中介只能向雇主收取佣金,不得向劳工索要佣金。劳务中介只负责牵线搭桥直至达成雇主与劳工之间的合同关系为止,对于劳资纠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到阿联酋打工所引起的费用应由雇主支付,因此经营公司应尽量与雇主直接洽谈签合同,避开中介介入。遇有要求劳工或劳务输出单位支付诸如押金、机票、签证费等费用的中介应格外小心。

②雇佣签证阿联酋劳工法规定,雇佣外国劳工须事先向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申请用工指标,只有雇主的项目和用工人数获得批准,并向人力资源与本土化部出具每名劳工3000迪拉姆(约合5400元人民币)的银行保函作为抵押,根据公司类别需支付600-2000迪拉姆不等的工作批件费,才能取得用工指标批文。雇主凭该批文才能给劳工申办雇佣签证。雇佣签证有效期60天,居住期也是60天,雇主须在劳工入境后至雇佣签证到期前的期间内承担所有费用,并为劳工办妥一切手续,为劳工取得劳工卡和2年有效的工作签证。劳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本人只有凭劳工卡才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劳动管理部门审理后可决定动用银行保函对劳工进行赔偿。因此,到阿联酋打工,务必持有雇佣签证,否则不受劳工法保护。2018年2月,阿联酋通过内阁决议,规定外籍人员申请工作签证时必须出示其祖国或过去五年居住国所出具的良好行为证明(无犯罪证明),此举大大延缓了企业招聘流程,影响了其业务正常开展,并使得部分劳务输出大国的阿联酋使领馆机构不堪重负。4月,阿联酋内阁发布决议宣布暂停这一规定。

③雇主和项目劳工法规定只有雇主才可以做外籍劳务人员的担保人,为其申办劳工卡和居住签证。劳务人员只能给自己的雇主打工,不得转换雇主,除非是有特殊专长。雇主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受劳动管理部门监管。所以,外派劳务人员抵达后要先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工作。如果当月未领到工资,一定要立即追索。如果追索无效,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及时获得权益的有效保障。根据新规定,外籍劳务可以转换工作和担保人,且不再受到离境6个月的限制,但仅限于他们在原来工作所在的酋长国内进行。

(3)容易引发纠纷的注意事项 :从现实情况看,阿联酋劳务市场还是时有纠纷发生,大多数是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打着外派劳务的幌子,欺骗劳务人员到阿联酋非法务工,特别是自2016年11月阿联酋实施对中国公民免签证策以来,非法务工情况有所增多。据了解,非法中介在国内私招劳务人员通常有如下一些做法:

①在与国内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时,进行欺骗性宣传,虚报阿联酋劳务市场的价格,从中牟取暴利。现实情况是在阿联酋务工的印巴籍劳务人员工资仅为我国内工资的1/3,中国籍工人工资与国内相差无几。

②利用国内出国人员对情况的不熟悉,在签证上做手脚。根据阿联酋法律规定,持免签(一个月)或办理旅游签证(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的外籍人员不得在阿联酋从事任何工作。通过上述不正当渠道到阿联酋的人员,出国前通常被一次性收取了数万元的费用,到阿联酋后办不了长签,找不到正当工作,又负担不起回国旅费,所以不得不在街头摆地摊卖小商品,故经常因非法滞留被警察没收商品、罚款和拘留,有的女性因生活所迫甚至从事非法活动,在当地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4)据媒体报道,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巴林、科威特、卡塔尔、阿曼、沙特和阿联酋)已经宣布同性恋关系为非法,禁止同性恋者进入这些国家。

以上是赴阿联酋务工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建议赴阿联酋工作的人员一定要持有工作签证,到阿联酋之前应对阿联酋劳务市场行情及有关法律法规有较充分的了解,最好通过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劳务输出企业等正当途径进入,如系个体人员介绍,则一定要落实好在阿联酋工作单位和获得工作签证。

案例:某国内务工人员通过朋友关系主动与阿联酋某建筑企业联系,未了解阿联酋实际务工环境就匆忙赴阿联酋工作。结果抵阿后发现实际工资待遇水平与国内相差无几,但气候常年高温、劳动强度较大,且因吃住行等生活条件不便而与管理人员纠纷不断,工作难以开展,不得已工作不到1个月就被遣送回国。

中国驻阿联酋使馆及驻迪拜总领馆提醒在阿联酋中国公民和游客高度重视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自我安全保护;与家人、朋友保持密切联系,勿独自前往偏僻或人员稀疏地区,勿随身携带大额现金或大量贵重物品;与当地民众友好相处,尊重当地民俗和宗教戒律;拍照前请留意周围是否有禁止拍照、摄像等标识,严禁对政府机构、王宫、军事安全要地、使领馆等敏感建筑物拍照。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与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联系。

伊斯兰斋月,即拉马丹月,被穆斯林视为一年中最尊贵的月份,斋月结束后将迎来开斋节。根据伊斯兰教义,斋月期间穆斯林如无特殊豁免原因,须在黎明至日落期间戒饮食、戒丑行、戒秽语、戒邪念等,非穆斯林在斋戒时间段内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穆斯林面前饮水、进食或吸烟,不得向穆斯林提供可现场消费的食品饮料,亦不得发问质疑穆斯林是否真心斋戒或发表其他挑衅性言论,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提醒在阿联酋中资企业和非穆斯林中国公民斋月期间严格遵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教义和习俗。

在阿联酋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事前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或承包工程国家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建议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

如果在没有有效风险规避情况下发生了风险损失,也要根据损失情况尽快通过自身或相关手段追偿损失。通过信用保险机构承保的业务,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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