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编者按:近期网络流传的《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3更新)》原是本号三年前整理内容,个别公号每次仅是更新标题,对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校正,就屡屡以“最新”名义转发,实际上很多罪名标准早已变化,且盗窃、诈骗等很多罪名只适用于个别省市而非全国通用。本文将定罪量刑标准发生变化的部分罪名以新旧对照形式制表如下,便于大家掌握辨别,并转发提醒。如想了解各省市更多刑事罪名定罪量刑及立案标准,可关注本号,日后将陆续更新。
罪名
新标准
旧标准
备注
职务侵占罪
(一)职务侵占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刑期三年至十年。
(一)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
(二)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刑期五年以上。
立案标准发生变化。
挪用资金罪
(一)下列情形,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下列情形属“数额巨大”,,刑期三年至七年: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依据:同上
(一)下列情形,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下列情形属“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刑期三年至十年: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依据:同上
立案标准发生变化。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一)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刑期五年以上。
(一)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
(二)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刑期五年以上。
立案标准发生变化。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个人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二)行贿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刑期三年至十年。
依据:同上
(一)个人行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二)行贿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刑期三年至十年。
依据:同上
立案标准发生变化。
集资诈骗罪
(一)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三年至七年。
(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以及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期七年以上或无期。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五年以下。
(二)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刑期五年至十年。
(三)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 ,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十年以上或无期。
《修正案》十一将该罪从三档变成两档处罚。
不再区分单位和个人犯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下列情形,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非吸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非吸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非吸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非吸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
(2)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属“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期三年至十年:
1.非吸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非吸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非吸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非吸存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下列情形,属“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刑期十年以上:
1.非吸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2.非吸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3.非吸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
4.非吸存款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列情形之,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个人犯罪数额达到20万元,单位犯罪数额达到100万元;
2.个人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30人,单位犯罪集资参与人达到150人;
3.个人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0万元,单位犯罪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50万元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下列情形,属“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期三年至十年:
1.个人非吸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吸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吸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吸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吸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吸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不再区分单位和个人犯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下列情形,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的。
2.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3.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4.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5.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000元的。
6.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50只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至七年:
1.掩饰、隐瞒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10次,或者3次且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6.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的;
7.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的。
8.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下列情形,立案追诉,刑期三年以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数额达到3000元-6000元。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的。
3.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6.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000元的。
7.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到50只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案追诉,刑期三年至七年:
1.掩饰、隐瞒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10次,或者3次且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6.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的;
7.掩饰、隐瞒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