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入境手续和清关手续都十分清晰简单,要旅程顺利无阻,从出发前的入境许可证申请、到抵港后的入境手续和清关事宜都要注意!
内地居民赴港,分“因公”和“因私”两大类。因政府公务活动来港的人士,可到国务院港澳办及其委托的省市外办办理手续。公安部门则负责审批其他内地居民赴港旅游、探亲、经商等申请。至于想以个人身份到港旅游则必须取得由内地有关公安机关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
目前,全国各地均有特许经营内地居民赴香港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内地居民可直接到这些旅行社办理“香港游”手续。
持中国护照经香港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游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以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无需事先持有进入许可。
申请资格:
1. 年满18岁或以上;
2. 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及多次旅游签证(如适用);
3. 持有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
4. 未持有上述第3点所列的其中一种证件的旅客:
5. 在香港并无不良纪录。
3)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有人使用 e- 道服务
申请资格:
1. 年满11岁或以上;
2. 持有效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下称 “电子通行证”),及附有有效访港签注 ;
4. 在首次使用电子通行证来港时,使用传统柜位并成功办理入境及登记手续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务符合以下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国护照)持有人,可以免登记使用e-道服务:
1. 年满11岁或以上;
2.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及
3. 经香港过境往来另一国家或地区。
此服务并不适用于使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赴港进入许可”入境香港的中国护照持有人。他们须按照现行安排在入境柜台办理入境手续。
目前,内地共有59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游”身份来港旅游。已开放“个人游”的城市有:
1. 北京2. 上海3. 广东省(全省):中山、江门、佛山、东莞、广州、深圳、珠海、惠州、韶关、河源、湛江、阳江、汕尾、茂名、揭阳、汕头、潮州、清远、梅州、肇庆、云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