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鄄城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郓城县、鄄城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致力于构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科学体系,以开展综合实践教育、人工智能、Steam、国防科技、红色教育为主题的教育类综合项目,基地分别位于郓城县张鲁集镇、郓城县侯咽集镇、鄄城县旧城镇,主要承担小、初、高各级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周末节假日各类主题活动、定制活动、研学旅行接待、赛事培训及赛事承办、各类专题教育等。全力打造立足菏泽、辐射鲁西南的“教育教学综合体”。
一、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7)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报名登记表,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2.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考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设最低分数线60分。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成立专人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考察需要的材料或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人才集团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合同制管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委派至鄄城县、郓城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不予聘任。服务期满,表现优异者择优录取,签订长期合同。
四、其他事项
2.薪资待遇:按照规定缴纳五险,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基地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工作餐和职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