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3631—2023
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标准
发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DB23/T3631-2023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2
5碳排放预算 3
6碳排放核算 11
7减排量评估与核定 14
附录A(规范性)碳排放报告样式 16
附录B(规范性)碳排放因子参考值 23
附录C(规范性)主要材料预期工作年限参考值 58
附录D(规范性)建筑物运行特征 59
附录E(规范性)不同栽种方式和黑龙江省不同树种固碳量 61
附录F(规范性)温室气体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64
附录G(规范性)材料回收率参考值 66
参考文献 67
II
DB23/T363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共分7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碳排放预算、碳排放核算、减排量评估与核定、数据质量保证。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一种建筑物化碳排放预算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202311172344.6、《一种建筑物化碳减排量评估方法、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202311172231.6相关专利的使用。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
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保证,他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专利授权许可进行谈判。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
专利持有人姓名: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本文件。
本文件起草单位: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宁波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凤来、张孝存、孙嘉悦、费腾、王钧、穆立蔷、满庆鹏、王玉银、杨旭、赵云鹏、孙绪杰、齐岳、朱飞、杨宏、刘成龙、武岳、耿悦、张成武、孙建波、王全福、王昊天。
DB23/T3631-2023
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标准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建筑全过程碳排放计算的总体原则、计算方法、工作分类和具体要求,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碳排放预算、碳排放核算、减排量评估与核定等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碳排放预算、碳排放核算、减排量评估和减排量核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85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6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T51366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JGJ/T154民用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标准
JGJ/T346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
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全过程
指材料生产与运输阶段、建筑建造阶段、建筑运行维护阶段及建筑拆除处置阶段的完整过程,其中材料生产与运输阶段和建筑建造阶段统称为建筑物化阶段。
3.2
建筑碳排放
建筑全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称或简称,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记为CO?e。
3.3
建筑减排量
一定时期内,建筑项目所产生的碳排放量与基准线碳排放比较得来的减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