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办公室关于2025年暑假和暑期学校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暑期学生宿舍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
(一)全体毕业生(含结业)原则上应于6月23日前办理完毕退宿手续并离校。鉴于学生实际情况,毕业生离校时间可适当放宽至6月30日,有特殊情况延迟离校的,应向学院提出申请,最迟不得晚于7月6日。
(二)继续在我校深造的毕业生(本升硕、硕升博),学校提供行李暂存,具体办理事宜由各校区物业管理部门安排。确因科研需要暑期须在校内住宿的,在新生注册前由其导师所在学院自行管理,经本人申请、导师及导师所在学院审批同意,以学院为单位将住宿申请统一交至资产管理处,并通过学校“注册中心”办理自管人员卡并明确管理责任,学校视情况安排暑期临时住宿。
二、非毕业生宿舍调整
(一)学校将对鼓楼校区18舍、19舍,仙林校区01幢、03幢、07幢进行修缮,以上宿舍楼栋在住非毕业生需调整至同校区内其他宿舍住宿。
(二)因学校各校区学院等教学单位整体布局及相应教学需求,现住鼓楼校区2024级本科生将整体搬迁仙林校区、苏州校区,集体搬迁时间定于8月22日及8月23日上午。仙林校区部分高年级本科生将搬迁至鼓楼校区住宿,集体搬迁时间定于8月23日下午。
具体搬迁调整方案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单位提前做好暑期安排,确保学生宿舍搬迁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三、延期毕业学生住宿安排
u 特别提醒:今年仙林校区床位紧张,学校将根据各位延期毕业博士生申请的时间顺序安排住宿。
(二)因公派出国原因导致延期毕业的学生,如出国期间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可按实际退宿时间延长原宿舍住宿期限,凭公派出国相关证明,至三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中心(仙林校区学生公寓10幢、鼓楼校区综合服务大厅10号窗口、浦口校区学生公寓13栋)办理延期住宿登记手续;如出国期间未办理退宿手续,需按照规定搬离原宿舍。
(三)其他延期毕业的学生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请各学院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注意水电安全,提高安防意识,杜绝外人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