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设立南京大学“栋梁奖学金”的决定》(南委发〔2017〕1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栋梁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栋梁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前期已评审完毕)和优秀奖学金两类。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道德风尚奖、科技创新奖、志愿服务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以及在栋梁奖学金评选办法认定的本年度5项学校年度荣誉获得者。栋梁优秀奖学金奖励额度为3000元/人。
外国语学院有1个推荐名额;经学院审核提交学校后,由学校组织差额评审,结果在学工部网站公示。
二、参评条件
(一)凡在基本学制内的南京大学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该奖项的评选:
1.该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学位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3.参加过硕士中期考核或者博士资格考核未通过者;
4.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三)同一学年内,栋梁特等奖学金和栋梁优秀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各项栋梁优秀奖之间不能兼报,栋梁优秀奖可与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兼得。
(四)在读学位期间曾经获得过栋梁优秀奖学金单项奖的同学可以再次申请,但用过的单项成果不可再次使用。
(五)本年度已用于评选其他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六)申请人所有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作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三、栋梁优秀奖学金单项奖
各单项奖需至少满足所列条件之一,具体要求为:
(一)道德风尚奖
①在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活动、思想理论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果或者获得相关荣誉;
②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助人为乐、道德弘扬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表现,产生良好的示范性引领效应。
(二)科技创新奖
①在国际学术竞赛、国家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一等奖(参赛团队中排名前三)或者二等奖(参赛团队中排名第一);
②创作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原创性作品(团队创作人员中学生排名第一);或者出版专著、译著(学生第一作者)等;
③作为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在参与的国防科研或其他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志愿服务奖
①长期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个人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团队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表彰;
②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支教活动(连续3个月以上)表现优异者。
(四)社会实践奖
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个人或团队排名前三);
②积极参与管理服务工作,热心服务同学,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相关方面的肯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在学院或校学生团体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五)自主创业奖
①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或个人的股权投资;
②作为第一负责人的创业项目具有良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获得学校聘任的两位创业导师的推荐信。
(六)文体活动奖
①为学校争光,在学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文体、技能竞赛且成绩名列前茅,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②热心校园文化建设,成功组织大型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外获得好评。
(七)栋梁奖学金评选办法认定的5项学校年度荣誉获得者自动获得本奖项:
①2025年度南京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
②2025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
③2025年度南京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④2024-2025学年南京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获得者;
⑤2025年度南京大学学生励志模范获得者。
四、评选程序
有意申请的研究生同学,请于11月12日中午12点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研-奖助学金”系统,选择“我要申请栋梁优秀奖学金”提交申请,申请陈述部分认真填写并上传成绩单及对应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