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请人身处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可提出邮寄申请。
(请注意:身份证明局将核实申请者的身份后才向其发出旅行证件)
1. 发出费用普通申请:澳门元430元;加快申请:加收澳门元150元。
2. 邮寄费用普通(空邮双挂号):按邮电局所订定的邮费(金额视乎地区及重量而定)。快递:按快递服务公司所订定的邮费(金额视乎地区及重量作初步评定,快递服务公司可能按派发情况向申请人补收差价)。※ 请注意﹕为免寄失旅行证件,身份证明局只接受快递或空邮双挂号方式,不接受以平邮方式寄出有关证件。
3. 额外费用(如适用)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旅行证件或因证件损毁而要求更换旅行证件的,需缴付的额外收费如下:第一次加收澳门元150元;第二次加收澳门元300元;第三次加收澳门元600元;第四次加收澳门元1200元; 第五次或以上加收澳门元2400元。申请人在首次领取旅行证件(2019版)后,倘因遗失或损毁而申请换证,其额外费用将由第一次起计算。
1. 网上缴费:透过“邮寄申请服务”系统以信用卡支付。
请注意 :– 海外邮寄申请只接受上述两种方式缴付费用。– 如遇上系统故障或其他特别情况而引致申请人缴付了不应由本地区政府收取的款项,请尽快联络身份证明局,身份证明局将退回相关款项。– 当网上交易完成后,如申请人欲取消申请及退回款项,请以书面方式向身份证明局提出,以便处理退款手续。
附注﹕
身份证明局
申请人可透过以下方式查询:
附注﹕
如非首次申请或遗失,领取新证件时须交回原持有的澳门特区护照/特区旅行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