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01
招聘性质和岗位
(一)招聘性质
此次公开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二类勤务辅警17人(因工作需要,以男性为主),主要负责协助民警从事社会治安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和其他勤务活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工作地点:昆明市高新区(东区)马金铺。具体岗位,由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参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招聘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2月至2006年2月之间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6.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熟练驾驶两轮摩托车和中、小型客车驾驶员;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取得初级会计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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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04
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由昆明民泰保安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根据个人能力条件和工作表现等,确定岗位。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薪资标准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财政按“二类勤务辅警”标准约为5970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应发工资标准约为4274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二类辅警基本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根据个人能力条件和工作表现等,确定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福利待遇
1.提供食堂和住宿,享受食宿补助;
2.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勤务辅警服装;
3.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含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节假日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安排轮休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