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用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

(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

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三)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

(四)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

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五)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法调整;

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六)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

1、确认劳动关系的一般方法与原则

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是要注意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的区分。就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来说,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雇佣关系,当生产力水平不高、劳动力还被视为是商品的时候,雇主和雇工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这时雇佣关系完全由民法调整,当劳动力的人身属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公权力逐步介入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时劳动力不再被简单的视为商品了,雇佣关系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雇佣关系也就逐渐步出民法,进入社会法的调整领域,并最终被劳动关系所取代。但是雇佣关系逐渐被劳动关系所替代毕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取决于各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程度,所以,各个国家都针对本国的实际情况而对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有所限制,在国外,对于不受劳动法保护的雇佣关系一般都有明文规定。那么,在我国这方面的规定则很不明确,虽然不明确,但是根据司法判例以及法理分析,一般都认为在我国,目前未被列入劳动关系范围,不能受劳动法保护的雇佣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家庭雇主和家庭保姆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

(1)劳动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承揽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而劳动合同履行中所生风险则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

(3)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要受雇主的支配,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主的安排、指挥。

上述几方面的区别理论界限是甚为分明的,但当我们把它们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的时候却会发现这种理论很容易失灵。因为事实上,每一种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之间并不象概念这样壁垒分明、容易区分的。那么,具体来讲,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我们总结了下下,可以综合考虑下列情形,来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2)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能否提供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与其他劳动者存在分工合作,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4)劳动者必须自身完成劳务,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或由他人代替完成;

(5)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8)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是日常的,而不是临时的或是应急的。

当然,由于劳动关系本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认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上述标准并非绝对,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THE END
0.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中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联系区别及究竟该如何正确解把握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笔者结合最高法院副部级专职审委会委员杜万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的一些观点,进行了梳理归纳,希望能厘清一些思路,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雇佣关系的由来和转变 “雇佣”一词的含义,按照《新华字典》解释为“用货币购买劳动力”。 jvzq<84yyy4489iqe0ipo8hqpvkov8731273386315=18
1.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承揽关系的区别与认定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jvzquC41o0}bpp65364dqv4fqe5xgkfrr1zprrh143=75<940jznn
2.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比较【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1: 张某是一名驾驶员,2000年5月通过劳动力市场应聘到某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是向其他企业输出劳务。张某与该劳务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2000年7月,某运输公司需驾驶员一名,劳务公司遂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输出协议,协议约定运输公司每月向劳务公司支 jvzq<84yyy4vpsx0eqs0n~sygp5gczg1461;98233627;>a34922>3jvor
3.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专家导读 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在劳务合同当中,双方的关系为被雇佣者在被支配地位,而在承揽合同当中,双方地位是相同的。同时在这两种合同当中,计算报酬的方式也不同。承揽合同一般是根据当事人所承包事项完成情况来进行支付报酬。 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广义上的jvzquC41okv/8=8870ipo8u13:42;=80cyqz
4.什么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工作时间约定不同,合同订立形式不同,工资支付时间不同,试用期约定等区别。那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什么是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务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在于工作时间约定不同,合同订立形式不同,工资支付时间不同,试用期约定等区别。那么非全日制劳动jvzquC41yy}/fjqxnc}/ew4ncyy03:88;0nuou
5.正式合同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三、劳务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jvzquC41yy}/hrsfnc}/ew4325?128ftvkimgh6489;60qyon
6.浅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浅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在房地产开发商项目实践中,往往有农民工讨薪过程中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开发商为实际雇主,要求承担不签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支付在现场提供劳务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甚至有开发商破产,债权申报过程中,有农民工以劳动者身份申报工资薪酬债权。而三大关系认定不同,用人单位因此承担的法律jvzq<84yyy4dsuxy0pku1kzukpktu8yjgqxz1;545381;=77534ivvq
7.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法律性质、合同主体对象、合同内容条款等方面的不同。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去到劳动局进行备案登记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即可。 一、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jvzquC41ejooc7kkpfrby7hp1|njuqn1c3>74?::0jznn
8.“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分?(最高法观点)▌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目的不同。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而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承揽人提供的是工作成果并非单纯的劳务。 第二,人身依附关系不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与定作人一般不存在管理关系:而雇主与雇工之间则具有特定的人身 jvzquC41yy}/uqzk70io1jwvkerf1o;16;=967mvon
9.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规定(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绝大多数劳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没有对劳务合同的成立形式作出强制性的要求。口头合同一般是允许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 jvzquC41yy}/hrsfnc}/ew43559128ftvkimgh<2;7=/j}rn
10.区分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模型构造关于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如何区别的问题,理论上有比较多的研究,实践中也基本认同理论上的研究成果。对于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只要根据理论上通常学说所主张的五项标准予以辨别、判断即可:一是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承揽关系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而劳务关系类似于劳动关系,当jvzquC41yy}/eqnpceuvt}3qti5bt}neng5eg}fkn1813A4251oe1<7722>20|mvon
11.劳务承揽合同是劳动合同吗专家导读 不是,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为: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完成一项工作,最后要提交劳动成果,并根据劳动成果给付报酬。 劳务承揽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不是,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为: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jvzquC41okv/8=8870ipo8u1389:<;30cyq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