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最新外贸投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6方面24条政策措施,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1、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

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

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2、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

有序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

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

3、拓宽吸引外资渠道

4、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

对在中国境内进行整体性梯度转移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

5、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

6、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

推动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

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如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依规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

7、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依法平等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制定工作。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制定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开展标准化服务。

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8、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各地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

9、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

完善国际投资争端应对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争端预防,妥善处理国际投资争端。

建立健全省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涉及多部门事项或政策性、制度性问题。

10、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

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参加采购活动须自主承诺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对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对经知识产权部门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专利侵权的产品,及时采取不予采购、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

11、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针对跨区域、链条化侵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依法加快办理进度,建立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机制,适当简化程序性要求。

12、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

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应注重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依法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新出台政策措施应合理设置过渡期。

13、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

持续优化入出境政策措施,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高管、技术人员本人及家属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

指导我驻重点引资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继续为跨国公司高管申请签证提供便利,通过驻外经商机构及时宣介我入境政策。

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并推荐的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

14、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

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

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

15、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

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16、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

各级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做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关税减免政策提供便利。

17、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

通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使用,加大重点产业链引资服务力度。

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重点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

18、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落实外国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指导地方各级商务、税务等部门细化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辅导帮助外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指导帮助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0、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

支持各地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配套奖励措施。

做好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有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

21、健全引资工作机制

开展“投资中国年”系列活动,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服务地方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鼓励各地区探索对外商投资促进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更加有效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通过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强外商投资促进人员配备,加快建立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引资机构、商协会、中介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灵活高效的外商投资促进协调联动机制。

22、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

支持各地区投资促进团组常态化赴境外开展招商引资、参会参展等活动,邀请外商来华投资洽谈。

23、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

加强我使领馆与驻在国家或地区重点企业的联系,宣介中国投资机遇。

支持各地区加强与商务部、中国贸促会驻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更好发挥本地区设立在境外的投资促进机构(代表处)作用,强化与境外经贸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合作。

24、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注重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防止简单以引资规模和实际到资金额统计数据作为考核和相关企业、人员奖惩的依据,切实防止外商投资促进“注水”造假和恶性竞争行为。

THE END
0.中央深改领导小组成立3周年30次会议全记录政府深改会议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第17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2、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jvzquC41pg}t0|npc0ipo7hp1e5t|872383246821fud/rkz|e€tw?8529:50|mvon
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实施以来,在服务国家人才战略、吸引海外投资、涵养侨务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仍存在申请条件设置不够合理、签发jvzq<84vx0iov3ep1|jfnt1XUKU395256=94A94169dd;;4:4gc3=jfg;>83Ahh9e;4dB;ge
2.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2016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此,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意见》的几项亮点。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更加开放、务实;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更为便捷 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是吸引和服务外国人来华创业投资、工作生活的重jvzquC41rm{mc€3eqo5mc€jzrngoc}nqp1j84@k;hf?:cl;2967chAg:8h<:89:9d8hehk3jvor@yj~?vg~uTrljvHhmz
3.公安部就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意见答记者问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对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和创新。为此,记者就改革如何吸引和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如何畅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市场化渠道,如何推动落实永久居留外国人资格待遇等问题采访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 jvzquC41yy}/eww0ep5og€xegpzft8scvk|f1pi142772;6;1v813?543;e64:9333;60|mvon
4.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法规,优化申请条件,简化工作流程,落实资格待遇,形成更为科学合理、开放务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工作格局。16-2-19 新闻和报纸摘要jvzquC41yy}/eww0ep5djrsc1pkxu87238633B4v42772;6;a7826:68784tj}rn
5.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五、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机制 (十三)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更广泛吸纳行业协会jvzquC41|ltfy|3|lqr/exr0ep5{lwjyu1€kz€4423>198y423>1998a98=:4:=agzz/uqyon
6.国务院侨办整改:严格清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新闻频道五是积极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建设。会同有关涉侨部门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调研论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在《公民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鼓励海外人才来华创新创业》等涉侨法规政策中,纳入更多维护华侨华人权益的内容。建立健全为侨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推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jvzquC41pg}t0lhvx0ipo872385248821CXUKKF|3gMn6‚{EXmsj3bODL3<24<50ujznn
7.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来河北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由省外专管理部门直接签发来华邀请函;对来河北工作停留时间超过90天的,可根据需要为其办理5年以内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引进外国人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本人愿意在河北定居的,由公安机关协助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jvzquC41yy}/njtfqpmgc7hqo1npv8=360nuou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的意见,加快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立法,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加快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给予工作许可便利,对符合条件 jvzquC41rngo0qskuv4dp8nphq522:8135820qyo
9.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的意见,加快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立法,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加快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给予工作许可便利,对符合条件的jvzquC41eziz0w|pw0kew7hp146328633:5d4::6c3;47;:1rcmf0qyo
10.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应用,加快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jvzq<84pgyy/jww0ep5tj|1ctzjeuj131793@52;2918<97;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