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