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商家:学生已经通过了德国aps审核,该提供的服务都正常提供;学生自身原因放弃合同,明确规定是不退费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退费节点;学生不符合退费条件;学生放弃出国是因为国内被湘潭大学录取了,同时也和学生协商身边有合适的同学也可以推荐过来进行合同的转让,但是单方面终止合同,是没有费用可以退的,学生也表示同意;
消费者:就是因为疫情原因所以才考湘潭大学,德福考位一直没有抢到,现在德国疫情原因,找了好多人最后还是打算不去德国了,为什么不能直接退费呢?我找不到人转让,那怎么办呢?
消费者:不可抗力因素退全款。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为疫情导致父母不放心出国留学。担心国外的安全问题。要求退全款。根据《合同法》第54条撤销合同(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显失公平。
商家:合同是学生和公司双方约定认可并签署的,学生可转案处理或者留作申请博士费用或者科研的其他项目;共同认可签署的合同要履行条款;2020年都有学生正常去到德国留学,自己放弃属于单方面违约;
消费者: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发生疫情,在疫情发生后身边打算去留学的同学通通取消,在2020年 3月和7月的德福考试全部因为疫情原因取消,12月德福考位只开放3个考位根本抢不到,不知道2020年那些人怎么去留学?我是2020年大学毕业的,正常来说应该2020年入学,因为疫情耽误,根本就无法正常入学,耽误了我宝贵的一年时间,这个难道是不是收疫情影响造成的?请不要偷换概念,我找中介是为了更加方便不耽误时间,但是疫情耽误了,导致我只能放弃。而且这个完全属于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商家:经反馈给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给您致电告知,请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的理解!
消费者:除了签订16000的合同外,我还签订了一个3800的aps辅导合同,因为疫情原因,aps免面试了,只要提交材料就可以通过,我不认为中介给我的aps提供了什么帮助,而且这项服务属于另外一个合同上的内容。
商家:所有约定都是按照合同条例执行的,中途放弃是属于单方面放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