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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他们逼上犯罪路?主动抛弃与被拒绝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孩子走上歧路的?
分析认为,农民工二代未成年人犯罪成因,首先是社会保障机制不得力。与父辈相比,农民工第二代少了对农村作为归宿的认同,多了对融入城市的渴求。他们主动“抛弃”了农村,却又被城市所拒绝。
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却不是城市资源、利益的享有者,在教育、就业、医疗、保险等许多公民权益事务方面与城市居民严重不对等,在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远不及同龄的城市青年的现状表现越来越明显时,就形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农民工二代的心理因此容易失衡,导致对城市的反感甚至仇视,这种被歧视感和心理落差成为潜在违法犯罪的动因。
再者,现阶段缺乏管理农民工二代的专门组织机构,大部分地方流动人口没有档案,没有被纳入社区或街道管理,而且房屋租赁市场混乱,就学、就业等相关资料缺失,使得这个群体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处于“学校不管了、家庭管不了、社会没人管”的状态,这样的管理使得流动人口的新生代缺乏归属感,而让他们觉得自己是边缘性的群体。
第二个成因是缺乏良好的学校教育。读书问题已成为农民工二代青少年时期面临的最大困难。虽然当前国家推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举措,但这种困难依然存在,表现最明显的是教育体制的问题,由于民工子女的大量涌入,造成当地教育资源严重紧缺,使当地政府在尽可能满足他们就学需要的同时,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民工子女入学,限制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等。
相对本地户籍的未成年人来说,农民工二代的失学率较高,受教育程度低,过早脱离了有效的学校教育管理,不少人终日游手好闲,为满足上网、吸烟、喝酒等消费需求,不惜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物供自己随意挥霍,导致侵财性犯罪所占的比例居高不下。也有不少人没有归属感,逐渐成为游离于农村与城市社会体系外的“社会游民”,很容易犯罪。
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农民工二代的犯罪方法一般比较简单,很少有高智商、高技术的犯罪,且犯罪多为临时起意,往往带有突发性和情绪宣泄性的特点,有很大的随意性。
第三个成因是父母教育方法不当,一部分农民工父母本身存在犯罪问题,或酗酒、赌博,或整日忙于为生计奔波,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些父母大都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对子女采取粗暴的打骂方式。
此外,部分外来打工人员的家庭结构不完整,也使得他们的子女常常难以感受到来自家庭、来自父母的温暖,容易造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
“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
目前,我国正处在进入“移民二代”高速增长时期,虽然大规模的负面力量还没有出现,但在珠三角曾经活跃一时的“砍手党”,以及包括发生的轮流殴打少年事件,却在提醒人们,对这些现象万不可掉以轻心。
200多年前,雨果就告诉我们:“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 对这些在城市边缘“野草般”生长的“移民二代”,城市不能再漠然视之。
在某种意义上,教育的公平,是最根本的公平。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适龄人数达到上千万人。如何给这些孩子一张安稳的书桌,让他们像城市孩子一样接受义务教育,健康成长,是促进教育公平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北京高院的报告呼吁“将外来流动未成年人纳入信息监管”,这种监管不应仅着眼于预防犯罪,还要尽可能帮助他们融入城市。多一所学校,也许就会少一所监狱;多一份关爱与呵护,也许就会少更多的恶性事件和伤心眼泪。这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威胁,而是迫在眉睫的事实。
如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西华师范大学程静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调整义务教育体制,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流入地政府应当成立专门小组,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管理,处理好就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到教育、财政、工商、劳动等多部门互相配合,真正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多层次地进行保障。还应当根据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居住地等合理安排就学事宜。当前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经费并不充足,中央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对流入地政府进行财政拨款,帮助他们改善教学条件,并对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家庭进行适当的补贴。
第二,加强公办学校和私立学校之间的管理。社会和个人办学应当满足最低的教学条件,保证教学质量,使办学向着规范、优质的方向发展。要加强办学管理。当前一些非正规的学校并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认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所以应当提高办学标准,如教室、操场、多媒体、班额、活动场所等,规范办学行为,并纳入本地教育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中。加强对办学者、教师的资格认定,使他们能够真正承担起教学责任,对于违背办学、教学规定的实施处罚。
第三,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相关部门应以市场为导向,突出抓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方面增加技能之后可以提高他们的收入,让他们可以负担得起子女的教育费用;另一方面通过培训让他们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从而可以提高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视。
据了解,为解决“移民二代”的上学问题,目前在一些地方已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在广东,提出各地稳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公办学位供给不足的地方,可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服务。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光明日报、新民周刊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