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目录
TOC\o1-2\h\u一、建设项目概况 1
1.1验收工作由来 1
1.2验收监测范围及内容 1
二、验收监测依据 3
2.1法律法规及条例 3
2.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3
2.3审批文件 3
2.4其他文件 4
三、项目建设情况 5
3.1项目地理位置 5
3.2项目建设内容 5
3.3主要原辅料 19
3.4公用工程 20
3.5污水接纳与废水排放要求 22
3.6水平衡 23
3.7生产工艺 24
3.8项目变动情况 28
四、环境保护设施 29
4.1污染物治理设施 29
4.2其他环保设施 33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36
4.4“三废”排放汇总对比表 42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3
5.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43
5.1.1项目概况 43
5.1.2环境质量现状 43
5.1.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44
5.1.4污染防治措施 45
5.1.5总量控制 51
5.1.6建议 51
5.2阜康市环保局审查意见(阜环函[2016]2号) 51
5.3昌吉州环保局审查意见(昌州环函(2016)28号) 54
5.4新疆环保厅审批意见 55
六、验收执行标准 59
6.1废水验收执行标准 59
6.2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60
6.3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61
6.4固体废物验收执行标准 62
6.5地下水验收执行标准 62
七、验收监测内容 63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63
7.2验收监测内容 63
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65
8.1监测分析方法 65
8.2监测仪器 66
8.3人员资质 67
8.4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7
8.5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7
8.6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7
九、验收监测结果 68
9.1生产工况 68
9.2环境保护调试效果 68
十、公众意见调查 78
10.1调查目的 78
10.2调查范围和方法 78
10.3调查内容 78
10.4调查结果分析 80
十一、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83
11.1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83
11.2验收建议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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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1.1验收工作由来
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阜康市城区东北方向约16km、阜康产业园西北方向约6km的戈壁荒地上,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实际投资15745.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2.705万元,占总投资的3.13%。实际占地面积70.64亩,实际建设规模为20000m3/d,共两条处理线,实际运行一条处理线,规模为10000m3/d,目前每天处理水量为1000m3/d。
1.2验收监测范围及内容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设计规模为20000m3/d,建设规模为20000m3/d,共两条处理线,实际运行一条处理线,规模为10000m3/d,目前每天处理水量为1000m3/d。待后期运营剩余10000m3/d生产线,再对其进行验收,此次验收仅针对实际运行的工程内容。厂外排水管线、中水回用管线,不在本次验收项范围内。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法律法规及条例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