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南方中学研学实践活动研学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比选公告
依据株洲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规范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株教函【2023】6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对研学实践活动的研学服务机构遴选项目进行采购比选。现就该采购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株洲市南方中学高二年级研学实践活动研学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遴选研学服务机构,为2025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视天气情况)南方中学高二年级学生约1300余人赴茶陵进行为期3天2晚的研学实践活动提供服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旅游业务的企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具备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所规定的行业资质;
4、社会信誉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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