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人员申报流程及材料
因公出国(境)人员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字发[2019]31号)执行。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流程图
二、办理时间:
5.申请签证:国际处接收签证材料后,报送江苏省外办,由省外办统一寄送各国使领馆申请签证。通常需2至3周(不含政府部门和使领馆法定节假日);
6.赴台师生在准备校内审批的同时,也请关注台湾方面的入台证办理情况。通常需要2-3周。
注意事项:
1.为避免耽误行程,请出国人员注意办理流程和提交时限,提前一个半月(至少1个月)准备材料,并在公示期结束之后即刻提交。若申请者预留办理护照和签证时间不足,江苏省外办将拒绝接收相关材料,我处也不予受理相关申请。
2.学生需用本人OA账号(南大首页右上角OA系统登录)提交申请,并从“出国(境)审批”入口提交。
三、办理流程
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根据“OA申报材料清单”,通过OA系统中教师短期因公出国境审批或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提交申报材料。
2.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90天及以上)、博士后因公出国(境),在OA系统“教师长期出国(境)申请”中申报,由人力资源处审批(具体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处培训发展办公室:89683046)。
四、OA申报材料清单(综合办公-出国境审批-新增审批)
(一)出国、赴港澳材料清单
1.填写出入境审批单
2.附件一:邀请函;
6.附件五:参加跨地区、跨部委、跨单位团组因公出国(境),需上传组团单位下发的《任务通知书》原件和《任务批件》(原件或复印件);
7.附件六:赴国外合作研究者,需上传合作研究计划;出国日期满10天及以上者,需上传在外日程表。
(二)赴台湾材料清单
1.邀请信(邀请方提供):
A、抬头必须要有被邀请人全名;
B、必须要有邀请人或邀请单位的正式签名或签章;
C、若为英文需自行翻译为中文;
D、信中应写明赴台目的、时间、在台期限、经费负担办法(若邀请函中未提及,可另外提供费用承担说明)等;
E、信签纸或信中均不能冠以“中华民国”、“中华全国”、“ROC”等有“国家”或“中央政府”含义的称谓。邀请人也不可以冠以“政府”部门职务头衔。
2.专业活动计划书(邀请方提供):
3.行程表(邀请方提供):
A、日程表上时间必须为公元纪年、含抵离台时间;
B、如有参访活动必须注明参访地点及内容,不可只写“市区参访”之类的不明确内容;
C、日程上不要出现“自由活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字样;
D、避免进行敏感去处的参访。
4.邀请方背景资料(邀请方提供)
A、无需盖章签字;
B、人员派出单位意见”一栏不用填
6.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户口所在地)
7.大陆地区与会人员名单(参加会议申报所需材料,由邀请方提供):
A、名单中应注明姓名、单位、身份;
B、人员名单请勿出现国别,以免产生“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歧义。
8.承诺书(参加会议申报所需材料,由邀请方提供):
大会组委会提供会议为学术性会议,不出现“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问题的书面承诺材料。
9.70岁以上人员出境还需提交近期体检表及院系、家属承担其在台期间意外医疗费用的保证书各一份。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出国境事务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818室。
联系人:赵悦/解薇静 电话:89682382
虞斌 电话:8968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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