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普通护照及部分持公务护照的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及越南公民,必须事先获得签证后方可进入澳门特区。上述六国持外交护照者仍享有免签证待遇。
(3)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可在入境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亦可事先办理签证。
(4)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仍需向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
目前澳门签证类型主要有以下六种:
开办个人赴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澳门旅游。
有效期:可为三个月或一年,次数可为一次或两次,一般每次最长逗留7天,但也有更长的签种。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澳门旅游。
有效期: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探望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有效期: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澳门。
有效期: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有效期: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期间,申请前往澳门的。
有效期: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签注有效期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
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下表所示:
探亲
(1)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2)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商务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团队旅游
逗留
(1)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3)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
其他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申请人亦可直接向澳门特区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递交申请。 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仍需向中国使领馆递交申请。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国内地居民前往澳门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及澳门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可与签注同时申请,也可单独申请。单独申请获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后,如需前往澳门,仍须由本人亲自申请相关事由的签注(符合代办情形的除外),申请时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申请材料。
注意:未满16周岁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以下是内地居民办理澳门签证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旅行证持有者按以下办法办理澳门签证:
按访澳目的递交以下文件:
一、以来澳高等院校就读为目的
已填妥之申请表;【注:可到受理部门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申请表》表格】
有效护照/旅游证件身份资料页影印本;
经济状况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储蓄户口存款、税款收据等);
澳门高等院校发出的取录证明; 5.回程机票订位证明(若该学生在澳修读之高等课程少于6个月)。
二、以来澳工作为目的
已填妥之申请表;【注:可到受理部门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申请表》表格】
有效护照/旅游证件身份资料页影印本;
获澳门当局批准工作的证明影印本(即已通过澳门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审核之「外地雇员之逗留许可」申请表或「外地雇员之逗留许可」续期申请信)。【注:此文件只须递交影印本,无须出示正本。】
三、以外地雇员家属身份留澳为目的
已填妥之申请表;【注:可到受理部门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申请表》表格】
有效护照/旅游证件身份资料页影印本;
批准通知书影印本(即批给外地雇员家团成员「逗留特别许可」之通知书)。【注:此文件只须递交影印本,无须出示正本。】
四、以参团旅游为目的:
该旅行团所承办之旅行社之担保书及团员名单;
旅行团之澳门承办旅行社之资料;
赴澳旅行团团员有效护照/旅游证件之身份资料页影印本。
五、其他(如个人游、探亲、依亲逗留或居留等):
已填妥之申请表;【注:可到受理部门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申请表》表格】
有效护照/旅游证件身份资料页及已使用之内页影印本;
经济状况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储蓄户口存款、税款收据、就业证明等);
访澳交通及住宿安排(例如:来回航班订位及酒店收据等);
访澳目的证明(例如:在澳亲属的居留/逗留证件影印本、在澳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等);
曾来澳使用之旅游证件资料页(倘有);
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居留签证/许可(倘有)。
备注:经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申办「澳门签证」的越南籍人士,须同时提交越南身份证及户口簿文件。
1、澳门签证种类:
(1)外交签证;
(2)公务签证;
(3)普通签证。
2、澳门签证有效期:
(1)3 个月内1 次有效,每次停留期14日;
(2)3 个月内2 次有效,每次停留期14日;
(3)6 个月内多次有效,每次停留期14日。
3、根据第38/2021号行政法规第4条之规定,非居民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时,所持有的护照、旅行证件或为出入境管控的效力获接纳的其他文件剩余的有效期,应超过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的期间加上90日。
4、根据第16/2021号法律第21及22条、第35及36条之规定,非居民于申请「澳门签证」时, 应如实申报访澳目的,以免因所申报之目的与实际来澳目的不符,而影响其正常入境,倘非居民被发现在澳从事的活动明显偏离入境目的,可被依法废止逗留许可和限期离境,以及限制入境。
5、根据第167/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非居民入境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须具备适当的维生资源,非居民倘未能证明拥有在拟逗留期间的适当维生资源或购买返程运输凭证所需的资源,可依法被拒绝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
6、根据第16/2021号法律第66条第1款之规定,申请签证、入境及逗留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留许可及其续期和延期,等同申请人同意治安警察局处理其个人资料,包括生物识别资料。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60元;
一次有效签注 每件15元;
二次有效签注 每件30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120元;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240元;
如果澳门签证与往来港澳通行证一起办理的话,各类证件收费标准如下:
凡属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
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特急办理:第2个工作日取证。
凡属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一般需约10个工作日,无加急或特急服务。
(1)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发签证。
(2)签证官员将对个案做出签证决定。
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联系方式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物警司处
传真:00853-28726936;
澳门特区给予免签的外国(地区)护照一览表
(1)恢复澳门国际机场的转机业务;
(2)取消对持外国护照入境人士的特别限制措施,所有国籍人士均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任何地区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3)取消所有口岸的强制入境健康申报措施及入境后的健康管理措施;
(4)入境人士的新冠病毒检测证明:
由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须在登机、登船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时出示48小时内进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由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无须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检测证明;
(5)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在入境翌日起计第7天内离境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珠澳口岸为采样日后48小时,其他口岸以目的地口岸的要求为准)。
由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无须出示任何新冠病毒检测证明;
入境翌日起计第7天内离境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珠澳口岸为采样日后48小时,其他口岸以目的地口岸的要求为准)。
登机、登船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时出示48小时内进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在入境翌日起计第7天内离境前往中国内地时,须出示48小时内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珠澳口岸为采样日后48小时,其他口岸以目的地口岸的要求为准)。
随着内地通关,如今澳门到内地及香港都非常方便,以下是具体最新澳门及香港通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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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中国护照及其他国家的有效居留证件,入境澳门还需要签证?
如中国护照持有人拥有第三国家合法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或签证(包括工作或留学签证),其护照内需具有效进入第三国家或地区之入境签证及运输凭证(如机票)方可获准过境进入澳门。
2、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港探亲后,可经由香港进入澳门吗?
凡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之内地居民,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赴澳签注」,方能入境本澳。
3、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来澳,只具备一次有效「赴澳签注」。请问可否入境澳门后,离境进入香港,再返回澳门?
不可以。内地居民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赴港签注」,方可经由外港码头出入境事务站、凼仔码头出入境事务站或港珠澳大桥出入境事务站离境往港,而入境香港之条件应以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范为标准。
4、内地居民持有有效赴澳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入境澳门?
内地居民须持有效赴澳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入境澳门。如持有一次有效的赴澳签注,只可入出境澳门一次;无有效的赴澳签注,不能入境。
5、持中国护照人士过境澳门的措施,每次可获多长逗留期?
对持中国护照过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客,一般情况下,首次入境时给予7天的逗留许可;若没有经澳门机场前往外国,离境30天内第二次入境时,给予2天之逗留许可;若再违反过境规定,且于离境后3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会被拒绝入境,并须于最后一次离澳起计满30天后方允许再入境,而获给予之逗留许可则按上述的规定重新计算。倘若旅客在第一次过境时,没有经澳门机场前往外国且逾期逗留,也须于最后一次离澳起计满30天后方允许可入境。
6、内地往返澳门需要核酸检测和隔离吗?
7、外地人可以在珠海办理澳门签注吗?
不能。疫情期间,仅限广东省户籍居民(含珠海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珠海办理赴澳门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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