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留基委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是,如选派类型为联合培养硕士。需课题组或院系与外方学校之间有具体的合作关系,可以找国内导师与外方课题组签署联合培养学生合作协议,或者双方院系层面签订。
申请留基委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是,如选派类型为联合培养硕士。需课题组或院系与外方学校之间有具体的合作关系,可以找国内导师与外方课题组签署联合培养学生合作协议,或者双方院系层面签订。
被录取后会收到的材料和留学资格有效期的问题,请查看每年CSC网站上发布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被录取后会收到的材料和留学资格有效期的问题,请查看每年CSC网站上发布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不行,目前CSC项目未面向港澳台地区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居民及正在港澳台地区工作学习的内地人员)进行选拔。
不行,目前CSC项目未面向港澳台地区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居民及正在港澳台地区工作学习的内地人员)进行选拔。
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是的,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留学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针对每位申请人出具,并将电子稿发给国际处相关部门审核,然后由国际处审核人员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应填写拟留学专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应填写拟留学专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Master student、 visiting student或类似表达方式。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Master student、 visiting student或类似表达方式。
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主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7.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8.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本科插班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本科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d.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需提供);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 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可以。本科插班生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所以本科插班生项目被录取人员回国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可以继续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服务期顺延计算。
可以。本科插班生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所以本科插班生项目被录取人员回国办理完相应手续后,可以继续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服务期顺延计算。
不可以。在留学期间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包括赴第三国旅游)属违约行为并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不可以。在留学期间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包括赴第三国旅游)属违约行为并将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被录取人员将收到录取通知复印件(1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一式一份)、《资助证明(英文)》(一式两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六份)。收到录取文件后应查看录取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姓名拼音、留学院校名称等),如有缺失或错误,请及时通过国际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更换或补发。
被录取人员将收到录取通知复印件(1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文)》(一式一份)、《资助证明(英文)》(一式两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六份)。收到录取文件后应查看录取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姓名拼音、留学院校名称等),如有缺失或错误,请及时通过国际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更换或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