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

1. 交流时间:2025年秋季起一学期

2. 名额:6名本科生(非毕业年级)

3.  费用:免学费,其余自费

二.  选拔要求

1.  专业要求:无

2.  语言要求: 西班牙B2

3.  成绩要求:无

三.  申请流程

1. 学校初选

有意申请此项目的同学需向我校本科生院报名,经选拔获得推荐资格。本科生院须于4月28日确定推荐名单。国际处须于4月28日完成提名。

2. 申请材料

获得校荐资格的同学,请根据附件及外方网站的要求,于5月15日前完成网申。

3. 录取

最终是否录取,由外方学校决定。收到外方大学的最终录取通知后,国际处学生交流办公室会邮件通知录取学生。

四.  时间截点

4月28日     本科生院向国际处提供推荐名单

*   请注意,学生校内申报项目截止日期具体以本科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4月28日     国际处完成提名事宜

5月15日     学生完成网申

五.校内报名方式

(一)本科生:

2. 院系审核(及时提醒辅导员和教学院长审核)。

3. 本科生院审核,学生二次确认。

4. 学校遴选并公布入围名单。

【注意事项】

1.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尽可能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2. 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3. 递交申请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邮件。

系统报名相关问题请咨询:

本科生院苗老师

联系电话:89686433

六.务必注意事项

1. 原则上每名同学在校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免学费且有名额限制的境外长期交换项目。

2. 请申请者务必提前登录接收院校网站,仔细阅读对交换学生的具体申请要求。如绩点、专业限制、交换起止时间、交换年级、外语、申请截止日期等具体信息,如因学生申请条件未达到接收院校要求未能最终录取,学生自行负责。

3. 请依照《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务必在出国(境)前于OA系统上传本科生/研究生因公出国审批表及外方录取函,完成出国(境)审批流程。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报销,且会受纪律处分。

7. 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8. 若涉及“official nomination letter from home university”,则统一由国际处出具。

9. 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包括出访时间、返回时间和交流期限等。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寄出申请材料或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本科年限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10.部分国外高校,尤其是日本高校,要求交流生提交体检报告。表格请至对方大学网站下载,到南京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进行体检,一般在3-5个工作日取回报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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