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已经开始,祝大家在新学期学习进步、生活愉快。现将开学阶段的有关教务事项通知如下,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一、返校后办理报到注册(2月17日-23日)
1. 返校后,在校本科生(包括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延长学习的学生)登录南京大学APP进行报到注册。具体步骤为:打开手机端南京大学APP,搜索“在校生报到”,选择点击“本科生报到”,提交报到申请。
2. 如不能按时返校,需要向辅导员请假报备,并说明具体原因。
3. 因学校交换项目在外交流的学生,无需进行报到注册,但需要在教服平台备案(备案名单将会与学校OA的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获批名单比对),否则影响选课事项等,具体请查看本通知第八条。
4.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请尽快联系学院辅导员。缴费事项请关注“南京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二、核对课表信息并按时上课
1. 选课结果将于2月14日晚公布,同学们务必及时在学生教服平台“我的课表”中查看确认,如有疑问尽快联系学院教务员。
2. 请同学们按“我的课表”公布的教学班级、时间、教室上课。 分多个教学班级上课的课程必须按照“我的课表”中记录的班级上课时间和教室上课,不能私自换班,否则无法获得成绩。如课程有选拔要求,请在选拔结束后,再查看课表,确认最终选课结果。
3. 如课表中有本学院专业必修课遗漏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务员添加进班。开课两周后,选课名单锁定,不再做调整。
4. 完善个人信息:请同学们在教服平台的“个人信息→学生信息→自然信息”里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和南大邮箱地址,方便师生互动。
5. 免修不免考申请:须在教服平台“学期选课→免修不免考”里提出申请,务必填写申请理由,每学期可申请课程不超过两门。
免修不免考申请流程为先由任课老师审核,再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审核。所有审核环节均在网上办理。
三、课程补退选
(一)美育课程补选
(二)思政选择性必修课
(三)体育补退选
2. 2月17日13:30—2月21日12:00进行体育课补退选。
3. 重修、补修体育课学生也必须在补退选阶段进行选课。
1. 在校学生(包括延长学生)的重修均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
*体育课重修,不需要进行重修申请,但必须参照第三条第三大点,于本学期体育课补选期间选课。只有选上课才能进行体育重修。
*选修课程重修不需要提交重修申请,直接在选课期间(初选和补选都可以)在教务系统里选课。选中后,也须重修缴费,缴费完成后方可视为重修申请成功。
2. 重修申请提交后等待学院教务员审批。如本学期开设课程或者有开设但是选课容量已满,申请将不会通过。
3. 审批通过后,可以在“我的课程”中查询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可暂时前去上课。如对审批结果或者班级存在疑问,请咨询本学院教务员。
4. 所有入班的重修课程经过缴费后才正式取得重修资格。重修缴费(包括结业学生)方法及时间详见后续通知。如未能按时完成缴费的申请视为放弃重修,课程信息将会从班级中被退出,无法获得该课程成绩。
5. 缴费完成后,相对应的旧成绩将被设置为无效,且不得恢复。
五、补修申请(时间:2月17日-2月28日,申请方式:联系本学院教务员)
1.需要补修专业必修课程的学生请在开学第一周与本学院教务员联系办理补修手续,经审核后由本学院教务员加入班级。
2. 补修课程原则上须参加本专业低年级的课程班级学习,如参加其他专业的课程班级学习,需要首先取得本学院的认可,并向开课学院提交申请(本学院教学院长、教务员签字盖章),开课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提交至行政北楼407,本科生院张老师。
4. 补修手续办理完毕后,必须到教服平台确认所需课程已经在“我的课程”列表中,如不在列表中将无法获得该课程的成绩。
5. 体育补修参照第三条第三大点,于本学期体育课补选期间选课,只有选上课才能进行体育补修。
六、补考(申请方式: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补考办理)
公共课报名时间:2月14日13:30-2月19日12:00
其他课程报名时间:2月14日13:30-2月21日17:00
七、学籍异动手续办理(时间:2月17日-3月2日)
1. 休退学(含保留学籍)、复学、延长学习等学籍异动:学生登录南京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学籍异动,选择异动类型,填写相关内容,需上传相关证明及家长意见书(办理延长学习需上传延长学习申请表扫描件)。具体见申请页面说明,提交后告知所在学院辅导员、教务员,教务员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负责领导审批。待申请流程全部结束后,学籍异动正式生效,教务员打印《学籍异动签报单》存档。
2.办理延长学习手续注意事项:①上学期修读课程有旷课旷考情形的,须提交检讨书与延长申请表,旷课旷考严重符合退学情形的则应予退学;②仅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未通过的或者符合应予退学情形的,不可申请延长学习;③办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延长学习者,须保证已交清往年学杂费用,仍有欠缴学杂费的,不予审批;④经批准备案的延长学习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延长学习学费,未缴纳延长学习学费者,取消其延长学习资格;⑤经批准备案的延长学习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选修课程,经复核未按要求选修课程者,取消其延长学习资格。
八、交流生信息备案(时间:交换项目开始前,备案方法:教服平台→校际交换→交流信息备案)
1.如学生本学期在外交流(无论是赴境外/在线,或因公/因私),必须于我校开学两周内登录教服平台备案交流信息(学生应已在学校OA提交出国(境)申请且获批)。未经备案的交换将来无法申请交流成绩认定。
2.如有课程希望以不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学习,须在开课两周内提出免修不免考申请(申请不随堂听课,但须交作业并参加所有考核,具体查看第二条第5点),经任课教师和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可申请课程不超过两门。 其中,思政类课程、军事课程、体育课程、实践类课程(含实习)不得申请“免修不免考”。申请免修不免考的学生须根据课程要求按时返校参加课程期末考试。
其余交换学生交换期间的《形势与政策》课程须交换结束返校后及时补修。
九、辅修学习
2. 2020级仍在标准学制内并且有辅修学习计划的同学,辅修课程为该专业2020级培养方案中全部学科平台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包含准入、准出课程)。因培养方案调整而不开的课程是否可以修读替代课程,或者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实习课程是否开放等问题,可咨询主修专业所在院系的教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