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我院品学兼优的“拔尖计划”“强基计划”(以下统称为“基地”)学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前沿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现进行2025年度本科生境外交流交换资助报销工作,请参加过各类交流交换学习、学术会议、科创活动的同学仔细阅读通知、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包括命名)。
资助工作流程:
1、10月20日-31日,启动资助工作,学生提交相关票据扫描件;
2、10月31日前,院教学秘书完成每位同学资助额度测算,出具资助证明;
3、至院教务办公室H207领取资助证明及报销预约单,凭票据原件及相关材料至财务处递交进行报销。
提交票据具体安排:
所需材料(除材料1、7外均为照片或扫描件,如无则不必提供):
1、 填写完整的《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境外交流资助信息汇总表-2025年第二批》(附件1);
2、 南京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赴台的提供赴台批件)(如无出境,只是参加线上学习也需提供批件),无批件者不予报销;
3、 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出入境日期戳页;
4、 机票电子行程单或发票、订单截图、付款记录(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
【注:根据财务处报销国际旅费的要求,应尽量购买国内航空公司机票,如购买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需提供比价截图证明国际航空公司机票更便宜】
5、 对方高校收取学费的,提供对方学校出具的学费正式票据;
6、 其他费用的正规票据;
7、 交流学习的总结(图文并茂,未提交者将不予报销)。
具体补贴标准及上限请参考《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拔尖计划”“强基计划”学生境内外研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附件2)。
出境交换的学生在报销前要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在学校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即批件),该批件是报销的必要凭证。
拔尖计划、强基计划学生根据以上办法进行报销,非拔尖学生亦可申报,根据实际项目执行情况酌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