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人才发展促进会公众号
名额分配
2021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项目支持名额为30名。其中,头部企业的支持名额不超过70%。
人才范围
1.集成电路人才
2.新型显示人才
3.智能终端人才
4.高端软件人才
5.人工智能人才
6.信息网络人才
1:头部企业政策截止时间:4月16日下午17:00;
2: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政策截止时间:4月30日下午17:00。
受理部门: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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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
2019年“蓉贝”软件人才
2019年资金支持申报对象
2019年、2020年“蓉贝”软件人才
评估申报内容归属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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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了5个业务类别
● 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
●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 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
● 技术交易资助
● 蓉城社区创新屋活动资助
截止时间:4月30日17:00(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
申报方式: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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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非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需委托本市全资销售子公司或授权委托本市经销商代为提交申报资料。
补助标准
2017、2018年度上牌车辆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50%的市级配套补贴;2015年度、2016年度上牌车辆给予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60%的市级配套补贴。
截止时间:4月23日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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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等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稳定性、引领性的实体经济领域,不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虚拟经济。
新经济是指新的经济形态,以高技术产业为支柱,以智力资源为主要依托的智慧经济形态,主要包括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六大经济形态。
奖励的对象是从2017年《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实施后(即2017年7月后),新进入我市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人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从业的人才、企业内部调整调动进入的人才。
支持标准
原则上按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不超过5%进行奖励。年收入为任职受雇在某一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励、分红等)的总和。在政策有效期内,每个人只享受1次。本政策与各区(市)县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截止时间:5月8日17:00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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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包括
降低氢气存储企业成本、降低氢气运输成本、支持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补贴、扩大产业链关键零部件应用规模、拓宽氢能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开通跨城市氢燃料交通示范线、鼓励优质企业及机构落户、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支持氢能检测认证机构落地建设、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支持非氢能企业技术改造、鼓励并购市外氢能企业、基于氢能特色产业园运营补贴、支持开展氢能团体标准研制等15类项目。
其中,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70MPa加氢站、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截止时间:4月23日(星期五)17:00前
受理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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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我市有专业资质的文化单位、文艺院团(含国有、民营)、艺术机构或独立法人资格的文艺社团组织。属于联合创作生产的,须以我市满足条件的主体名义进行申报。电影类项目须由影片第一出品单位申报。
主题要求
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及二十大胜利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与新时代的伟大创造,结合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发展天府文化等主题,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
截止时间:4月16日17:00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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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支持标准
(一)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6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40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20万元。
(二)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2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
(三)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奖励资金总额25万元。其中:标准制定第一承担单位奖励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
截止时间:4月28日17:00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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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支持标准
1.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2亿元(含) 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核定相应补助;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于50%,按设备投资额2倍的5%核定相应补助。
截止时间:4月16日(星期五)17点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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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体育类法人单位(除申报办赛补助和示范项目的,注册地均应在成都高新区)。
截止时间:4月25日前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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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单位为注册纳税在高新区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转状况良好,企业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二)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三)具有市场前景好、学术技术水平高的研究开发项目;
(四)单位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建有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实践基地。
截止时间:4月23日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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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
(一)对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企(事)业单位实施的窑 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 能源替代、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照明工程、合同能源管理、 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等节能项目重点支持。鼓励5G、 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节能技术 改造项目优先支持。
(二)按照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对纳入我市重点用能 单位节能管理,并首次获得由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支持。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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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是充换电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具有充换电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同一项目有多个投资主体的,相关单位自行协商确定一个投资主体为申报单位。
申报范围
截止日期:4月23日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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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12个月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二)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12个月及以上。合理的假期及短期回家探亲可视为国(境)外连续生活时间。只有短期出境进行探亲、参加旅游等情况的不纳入加分范围。留学回国人员的继子女,需亲属关系存续至少一年且满足其它随归条件。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6.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截止日期:评价工作常年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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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经评审认定,按照优秀、优良、良好等级,分别给予高层次人才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截止时间:5月13日17:00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金熊猫人才奖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成都高新区C类及以上标准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三)申报人所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纳税(增值税、所得税)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达1000万元以上。
(四)每家企业累计限报1人,且同一申报年度人才奖与成就奖最多择一申报。
支持标准
根据人才贡献和实绩,评选出10名达到成都高新区C类及以上标准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授予“金熊猫人才奖”,并给予100万元奖励资金。
金熊猫成就奖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成都高新区B类及以上标准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三)申报人所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或上年度的纳税额(增值税、所得税)达5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达2000万元以上。
(四)申报人在企业直接持股比例不低于3%。
(五)每家企业累计限报1人,且同一申报年度人才奖与成就奖最多择一申报。
支持标准
根据人才贡献和实绩,评选出5名达到成都高新区B类及以上标准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授予“金熊猫成就奖”,并给予200万元奖励资金。
截止时间:4月26日17:00
适用对象
经高新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三类人才、并已取得“高新金熊猫卡”的人才子女。
为进一步做好成都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科技人才局特举办送政策、送服务进孵化器系列专场培训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培训场次安排
4月21日14:00:国信安专场
地址:云华路333号4号楼国信安培训基地4楼3号会议室
4月22日14:00:成都高新区第二场线上直播专场
培训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介绍
2、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介绍
3、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产业培育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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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成高委发〔2019〕17号),对符合条件的引才工作站授予“成都高新区引才工作站”,经考核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引才工作站,根据引进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情况,给予年度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时间:常年申报,分批认定
受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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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楼宇在招商引资、税收转引、改造升级、数据统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实际贡献和配合程度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对十佳楼宇进行表彰鼓励,对排名靠后的楼宇加强引导和服务。
申报对象
高新区各商务楼宇运营机构
截止时间:4月20日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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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通知》,提出将探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四川省的指标体系设计中,在国家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亩均税收”作为主干指标,着力解决工业项目评价体系中有“体量”没“质量”的问题,提升土地产出效益。
2022年,园区新增工业用地30%以上采取“标准地”供应;2023年,园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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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的认定条件、申报流程和扶持管理政策。据了解,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跟踪和支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诊断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按照要求主动服务,做好“专精特新”企业的梯度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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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人才发展促进会于2016年8月注册成立,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开展工作。英文名称 Association of Chengdu High-Tech Talent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缩写 ACHTDP。
本会坚持以人为本,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主体作用,推动其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提供咨询辅导、技术合作、智力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国际接轨,适应人才国际化趋势,提供与海外条件相似、环境相仿、观念相通,具有国际水准的服务。
本会以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目标,围绕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建立人才资源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整合孵化资源,分享商业资讯,服务高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