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报名申请。
一、大学介绍
(一)地理位置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于首都高校和高新技术产业云集的海淀区,地处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为49.2万平方米,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二)院校特色
北京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1年,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北外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最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是教育部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现有本科专业122个,其中46个专业是全国唯一专业点,54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教育部历次学科评估中,学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评级均为A+,位居全国榜首。在2025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学校语言学位列18,英语语言和文学位列98,现代语言学位列151-200,教育学位列 251-300,位居国内同类院校之首。
学校现有本科在校生5700余人,研究生(硕士、博士)4300余人,另有正式国际学生1200余人。
(三)师资力量
北外注重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200余人,另有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的长短期外籍教师近200人。学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和国家级人才等高水平师资。教师中超过90%拥有海外学习经历。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教师团队、全球治理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对外交流
北外坚持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国际化办学思路,与世界上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所高校和学术机构签署交流合作协议,与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日本东京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巴黎索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巴西圣保罗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巴塞罗那自治大学等境外著名高校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学校在亚、欧、美18个国家建设有23所孔子学院,数量居国内高校之首,其中7所为全球示范孔子学院。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内地招生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所报高校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4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三)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缺失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录取或无法通过入学复核取消入学及学习资格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北京外国语大学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报考志愿,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总成绩(承认每个*号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作为参考。持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同分时优先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香港考生开放以下本科专业,共计招收10人,各专业原则上招收1人,名额可适当打通,根据实际报考情况,个别专业在总计划内招生数可适当放宽。
(三)录取标准
各专业最低录取标准见下表:
编号
学院
专业
收生要求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英语学院
英语
4、4、3、A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学院
葡萄牙语
4、4、3、A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4、4、3、A
法学院
法学
4、4、3、A
法语语言文化学院
法语
4、4、3、A
阿拉伯学院
阿拉伯语
4、4、3、A
国际关系学院
外交学
4、4、3、A
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类
4、4、4、A
国际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4、4、4、A
10
国际商学院
金融学
4、4、4、A
*四个核心科目顺序分别是: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和公民与社会发展科。
*以上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专业,视培养安排定,最终大类或专业名称可能有调整或增设具体方向,以实际招录为准。
四、学费标准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
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750—1200元。
五、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规定为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被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历及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学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七、培养及奖学金
按北京外国语大学2025版培养方案执行,与内地学生一致,同等享受各级各类奖学金及评奖评优。
学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有机会获得国家、学校或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一)学校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二)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注:以上奖学金只能同时获得一项。
八、其他
除本简章规定情形之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香港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