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申请者申请表邀请信公派留学

答: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调整为国外合作项目并正常执行。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均需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进行申请。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及博士研究生导师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从北京时间5月10日0时开始,截至北京时间5月31日24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

2、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请人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3、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答:不可以。

4、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答:邀请信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及工作语种;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无此项)。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答: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6、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联合培养博士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资助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保持一致,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将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个人申报期限和专家评审意见审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7、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如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请时是否可申请多所院校?

答:不可以。申报时只能申请一所国外院校,并提交该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邀请函。

9、是否需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答:是。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其为必要的申请材料之一。

10、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必须依托外方院校与本校已有协议?

答:联合培养博士生无需提交国内外院校的合作协议,但在对外联系阶段,应主要请国内导师帮助对外联系、与外方导师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国内外导师间应已有国际合作基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提高留学效益。

11、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多数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信息请登录留学服务机构的网站查询。

1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答:不可以。但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13、如何取得《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答: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出来,不能单独打印。

1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答: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公派留学主管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14、.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提回自行进行修改,但受理单位接收后则无法提回申请表。如确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改,需联系受理单位由其退回,并在项目申报系统关网前再次提交申请表建议在申请表首次填写完成后,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15、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材料;

(3)国内外导师信息应准确、清晰,国外导师简历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由中外双方导师共同拟定并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16、外语要求中第二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如何认定?

答: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① 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曾在国外工作或交流学习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工作或交流学习单位出具的在外工作或交流学习的证明。

17、“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如何认定?

答:获得WSK考试合格证书。

18、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外语成绩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WSK和韩语(TOPI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19、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再修改?

答:不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0、赴非英语国家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可否以英语成绩申报?

答:可以。但如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提交相应语种的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指南第十四条。

21、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是否需要邮寄纸质材料至留学基金委?

答:不需要。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其他材料以受理单位要求为准,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22、若外方院校未全额免除学费或未全额资助学费,是否影响申请本项目?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中如无学费有关内容,视为不收取学费;如外方明确收取学费,则不符合要求。

2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外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的限制?

答:原则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当年最多可新资助2名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即外方导师当年最多可新招收2名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2名国内联合培养博士生。往年已录取人员不计入当年限额。

24、如果外方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的留学期限为3-4年,在申请资助时如何确定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答:针对外方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只说明留学时间为某一区间的情况,建议申请人与拟留学单位院系或导师联系,请其出具补充文件,明确实际留学时间,申请人据此填写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25、网上申请报名系统中没有申请人的拟留学单位,可否申请添加?

答:可以。一些留学单位目前不在信息平台所列留学单位列表内的,申请人可按相应提示办法及流程在线申请新增留学单位。

26、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外文)与网上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是否为同一材料?

答:不是。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是申请人、国外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应为外文。而申请表中的研修计划应为中文,请按信息平台要求的篇幅填写。

27、在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如果学习专业与留学专业不完全一致,应该填写学习专业还是拟留学专业?

答:应填写拟留学专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28、如申请人曾通过信息平台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本次是否可重新使用上次填写的申请表及上传的材料再次进行申请?

答:不可以。再次申请需使用重新注册的账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在线提交,以往的申请记录与本次申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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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南华大学交流的通知根据我校与台湾南华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拟于2023年9月初—2024年6月10日选派在校学生赴该校访问学习,为期一个学年。公费学生需交我校的学费,自费学生需交台湾南华大学所修课程的学费。所有学生需自行承担赴台证件、往返机票和在台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现将选派学生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jvzquC41yy}/l|xpw0kew7hp1az41;5451674?4e74g63:;61rghg7mvo
1.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选派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的通知为加强两岸青年融合促进闽台学生的双向交流,在2025年各学院与台湾合作高校开展学生交流活动的基础上,我校拟于2026年春季学期启动赴台“交流交换生项目”,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选派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 一、选派计划 二、选派对象:本科或硕士二年级以上学生 jvzquC41kek/zvzv0gjv0ls1kplp1:5321872B3jvo
2.关于选派学生2024年春季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为丰富我校学生的境外学习经历,根据与台湾中原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于2024年2月赴中原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以及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最终交流生名额和名单以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jvzquC41keu/p~nuv0kew7hp1463585;475d7<54c48:39:1rcmf0qyo
3.关于选派本科生2025年秋赴港澳台13所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接四川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最新通知,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选派2022级(含2021级五年制)、2023级本科生于2025年秋赴港澳台13所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模式 四川大学与台湾师范大学/台湾阳明交通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台湾科技大学/jvzquC41lyi/ulz0gf{/ew4kphu039;;1;<:57mvo
4.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清华大学等9所台湾高校交换生项目的通知为开阔学生学术视野,强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学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2023年秋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在校生赴台湾8所友好高校交换培养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 二、选拔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硕士、博士研究生。 jvzquC41kq4vrl3gfw4dp87245515:;1e3>7:>f5;:9448ucigs/j}r
5.关于遴选2024年春季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生的通知关于遴选2024年春季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为推进人才分类培养,促进两岸青年友好交流,根据我校与台湾铭传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拟在全校范围内选派学生于2024年春季赴台湾铭传大学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简介 铭传大学为最早参与两岸学术交流的台湾地区大学,下设管理学院、传播学院、法律学院、国际学院、设计学 jvzq<84yyy4g{wz0gf{/ew4ilj€zluz1ktgq862;2532?90jvs
6.关于选派2023年秋季赴台湾义守大学交流生的通知为推进我校一流创新应用型大学建设,深化海峡两岸合作,给本科生提供更多的境外学习交流机会,拓展视野、丰富阅历,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于2023年秋季赴台湾义守大学开展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无锡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最终交流生名额以学生实际jvzquC41ilpz0l|zw0kew7hp1ktgq86586524>50jvs
7.关于20232024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规定》及我校与台湾地区义守大学的交流合作协议,下学期拟选派数位优秀本科生前往义守大学学习,名额为2名公费生,自费生人数不限。交流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6月23日, (以对方课程安排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jvzquC41ukyu0piwhu4ff~3ep1oohx4338909>570jzn
8.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选派学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为开阔学生视野,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2024年春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在校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玄奘大学和修平科技大学3所友好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时间 2024年2月—2024年6月 jvzquC41ilpm0|iow0kew7hp1ktgq86376534A60jvs
9.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第一批)的通知根据重庆大学与台湾地区高校签订的校际合作协议,双方可互派研究生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年秋)交流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说明 报名者在经过考核后所获得的选派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是否派出,由接收学校录取后确定。 jvzquC41itgewjyg0ewv0niw0et0kwkq13985864:6>/j}r
10.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与彰化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台湾合作高校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将计划选派本科生赴上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选派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选拔)。现将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jvzquC41lyi/p€sw0gjv0ls14284199291i2498c42=16<4rcik/j}r
11.关于选拔我校2024年春季赴台湾姊妹学校交流学习学生候选人的通知为给在校学生创造在台湾学习的机会和经历,开阔视野,根据学校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中正大学、高雄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和义守大学等5所姊妹高校达成的学生交流协议,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上述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为做好交流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jvzq<84yyy4pky3ufp{/gmz0ep5jpot132651A:570nuo
12.学期赴台湾友好校彰化师范大学、逢甲大学交换生(公费)的通知根据我校与台湾各友好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派学生于2023年春季学期赴彰化师范大学、逢甲大学学习一学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目前非毕业年级、非大一年级的全日制在籍在学本科生和非委托培养的在籍在学研究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优良; jvzquC41qkif0wjpw0kew7hp1ktgq86593522A:830nuo
13.关于选派学生赴台湾高校研修学习的通知根据我校与台湾各高校的学生交流协议,2022年春季学期将选派学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原大学、铭传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交流时间:一学期(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 2.选派类别: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生(毕业年级学生除外) jvzq<84kcq4igwz0gf{/ew4kphu03@<717;657mvo
14.关于2021年台湾大学交流生选拔报名的通知通知我院赴台湾大学2021年度的交流生合作项目将于2020年12月14日启动,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到法学院204办公室科研外事办公室报名。1选拔范围: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本科生(大四除外,除非保送至华科大法学院读研)。jvzq<84jwogotrljvu4iw|y0gf{/ew4kphu039::14<:97mvo
15.关于遴选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赴台湾地区佛光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2.学校推荐。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查评定、公示后确定赴佛光大学交换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推荐给佛光大学。 3.台湾佛光大学审核确认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录取通知材料。 4.佛光大学详细信息参见《佛光大学2025秋季班大陆交流生简章》(附件2) 5.未入选交换生名额的学生,可根据自愿原则报名该校学费自理的交流生项目jvzquC41qkif0‚lw0gjv0ls1kplp1:5241782=3jvo
16.关于2024年春季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第二批)根据我校与台湾相关友好高校的合作协议,2024年春季我校拟派出优秀学生赴台湾东吴大学、逢甲大学、大同大学、静宜大学4所台湾地区友好高校学习交流一学期。具体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大二年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优秀。 jvzquC41kpzftwfvkqtbn7mhwv4ff~3ep1oohx4324<06>550jzn
17.关于选拔2023年秋季赴台湾地区交流生的面试通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外事处jvzquC41yy}/u~ndg0kew7hp1yyd1;5451653B4e7678c:::2;>0rjlg0jzn
18.关于选派研究生2024年秋学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自费学习的通知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24年9月秋季学期,我校可向台湾中国文化大学选送学生自费学习,学习期限为半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jvzquC41{lyz0kqew0kew7hp1ktgq8626:524A:0jvs
19.关于报名2025年台湾清华大学暑期交流项目的通知关于报名2025年台湾清华大学暑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及各位同学: 以下为台湾清华大学开设的暑假课程信息,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了解报名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一、项目信息 1.项目时间:2025年7月10日-2025年8月15日; 2.选派类别:本科生、研究生;jvzquC41kru/yq3ufw4ff~3ep1oohx4322:09?960jzn
20.关于申请2022年秋季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的报名通知(转自国际合作转我校港澳台办公室的通知,我校将启动2022年秋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项目的申请报名工作。该项目为线下项目,考虑到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请各位同学提前评估留学风险,在报名前与家长沟通征得同意。录取学生后续能否派出学习,须视台湾疫情形势、各高校授课情况及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而定,并通过学校国际合作处学生因公出境审批jvzquC41lyi/unz0gf{/ew4il1814;425370e;9975g52:5991vbin3jvo
21.关于选拔2022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交换生的通知由于全球新冠疫情影响,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交换生项目前期选拔和申请正常进行,录取后能否如期派出将视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我校相关通知而定。 请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538300965 邮箱:1260208066@qq.com jvzquC41yy}/jwyqw0kew7hp1z}{z8y|ii532;7271z32;7272;`8?5720nuou
22.2024“千人留学计划”(台湾高校学期交流项目)通知珠海校区,各学院:按照贵州省“千人留学计划”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的合作协议,2024年秋季学期将选派学生赴台学习交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 报名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黔为贵州经济社会服务jvzquC41kgi/|vz0gf{/ew4kphu039:313>577mvo
23.通知公告以上时间如有变动,以系统公告为准。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未报到且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jvzquC41|u}/e~0gf{/ew4uvczje8ktqpz0e~1dcyje8mvonedo|4htqtuXrjyCtzjeuj0jvsmAri?h4lb9?k5hd<56n78;9l8cmig6di:9Ai7
2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的全体考生:为确保我校2022年港澳台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工作将于在2022年4月18-19日进行。一、考jvzq<84itc4ol~ho0gjv0ls14283199331i3;97c;967;8ucig4ivv
25.关于选拔我校2023年秋季赴台湾姊妹学校交流学习学生候选人的通知为给在校学生创造在台湾学习的机会和经历,开阔视野,根据学校与台湾艺术大学、台北大学和中国文化大学等姊妹高校达成的学生交流协议,2023年9月学校将继续选派优秀学生赴上述高校交流学习一学期。为做好交流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原则 jvzq<84yyy4pky3ufp{/gmz0ep5jpot132651@7370nuo
26.台湾高校2024年秋季学生交换项目报名通知为丰富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境外学习经历,根据与台湾高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派一批优秀学生以交换学生的身份赴台湾高校参加2024年秋学期交换学习。现将有关报名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说明 报名者在经过考核后所获得的选派推荐资格均为“拟选派”资格,最终是否派出将根据相关政策及接收学校录取情况确定。 jvzquC41ili/u€z0gf{/ew4kphu039:3179:27mvo
27.云林科技大学2022年秋季交流项目通知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拟选拔学生于2022年秋季赴台湾云林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其中免学费交换生2名,自费交换生名额不限。现将有关情况分述如下: 一、选拔范围 云林科技大学专业附后,凡我校硕士阶段对应专业的学生均可申请。 二、选拔条件 1. jvzq<84kq0nvd~3gfw4dp8nphq525B=176<:0q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