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退休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劳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条件:
(2)达到法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 a、男性:年满55周岁; b、女性:年满45周岁;
(3)工种岗位上累计工作最低年限: a、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 b、井下或高温工种岗位:满9年; c、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累计满8年者;
【注】: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资料:
(2)《上海市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审批表》;
(3)《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
(4)《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
(5)《养老金申领表(事业办法)》(事业单位人员);
(7)《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即可。
每个城市由于其发展状况不同,其关于退休的制度也不同,上海退休条件虽然在细节上有别于全国普遍规定,但其实质上也是根据上海市情做出的轻微调整,使其变得更加符合上海市就业状况,更加体恤上海市民,没有做太大变动。而且不难看出的是,上海市仅仅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做了有别于全国文件的规定,在大体上,还是与全国文件规定相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