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英国和爱尔兰之间属于“共同旅游区”(Common Travel Area),所以英国和爱尔兰公民可以相互“自由移动”(Free Movement)至对方国家,两国之间实行一种开放边境模式。
这代表,英国和爱尔兰之间存在着以下互惠政策:
-英国和爱尔兰的公民可以自由入境并居住在对方的国家,不需要事先申请任何的签证或者身份;
-两国的公民也可以自由在对方国家工作或找工作、学习、享受医疗和社会福利、享有选举权等,同样不需要事先经过申请;
-以居住在英国的爱尔兰公民来说,只要当事人将英国当做自己的“通常居所”(Ordinary Residence),也就是说居住在这里;那么,自当事人居住在英国的那一刻起,就自动视为享有英国永居权。
并且,爱尔兰公民如果在英国境内连续住满5年的时间,还可以进一步申请英籍身份。
这也就是为什么,对于在英国的爱尔兰公民来说,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想要去申请欧盟新身份(也就是EU Settlement Scheme)或者不去申请。
因为即便他们不去申请任何身份,对于他们未来继续的居英权利来说,基本上也不会出现什么影响。
丽莎律师行丁律师提醒:比较需要注意的是爱尔兰公民的陪同亲属,如果其亲属不是英国籍也不是爱尔兰籍,那么仍然需要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下的Settled Status(定居身份)或Pre-settled Status(非定居身份),才能保障将来继续的合法居英权利。
如果针对这方面有更多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向丁律师咨询您的疑问。丁律师具有十几年的英国移民案件处理经验,将很乐意为莎粉们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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