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邀请信,需包含确定的出访日期(具体到年月日)、邀请事由、详细的邀请单位、邀请人签字等信息;
2)资助证明 : 如为导师经费资助,仅需在导师同意函中注明; 如有其他非个人自理费用,请根据系统要求提供对应资助证明;
(发起流程前,先填写《申请表》,并请相应老师/部门签字盖章)
2. 网上审批通过后,凭邮件通知中的打印提取码至自助打印机打印批件
5. 网上填写出访总结,完成报销手续(回国后1个月内)
二、注意事项:
1. 不受理距离出访日不足15个工作日的出国(境)申请,以及距离出访日不足30个工作日的赴台申请。
3. 所有因公出访人员需尽早发起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流程,出行前需完成全部网上审批手续,以收到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发送的审批完成邮件为准。
5. 注意时差:出访人应严格计算好往返时差,财务处报销时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日期必须不超出批件上的行程起止日期, 否则无法完成报销。
7. 更改机票:任何由于机票的原因(买不到机票、改签航班、价格太高等)导致行程改变并需要更改批件的申请需在行前申报,并完成更改批件申请,访问出发后将无法更改批件。
8. 因公出访任务中不得任意改变行程,不能从事与任务无关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10. 长期出国(境)期间的出访:长期出国(境)期间短暂回国或出访其他地区的行程,如需报销,也需要提前完成因公出国(境)网上审批流程。
三、常见违规案例:
审批结果:无法更改批件。在出访行程中任意增加出访任务或地点,属于违规操作,不予报销整个行程,后果自负。
2. B同学和C同学一起出访参加国际会议,两人计划一起出发和返回,但在购买机票时发现按照批件上预计的返回时间买不到两人同行的机票,于是买了第二天回国的机票,导致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超出批件时间,无法报销,申请修改批件。
审批结果:无法更改批件。
3. D同学因为疏忽没有申请因公出国(境)批件就直接出访,已经在国(境)外后才发起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