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11月6日作出裁决,认定联邦政府有权要求护照只显示“男性(M)”或“女性(F)”,而不允许申请人选择“X”作为非二元性别标记。
这一判决推翻了下级法院此前的裁定。原先地方法院要求国务院允许民众在护照上自选“男”、“女”或“X”,但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支持川普政府立场,使得原命令失效。
路透
多数派法官指出,护照上标注出生时的生理性别,就如同标明出生国家一样,只是呈现历史事实,不涉及歧视或不平等待遇。判决书写道:“要求在护照上反映出生性别,是政府在身份文件中的合理做法,并不会剥夺任何人的平等权利。”
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对裁决提出强烈反对,认为此举可能使跨性别及非二元群体面临更高的歧视和暴力风险。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表示,这项决定“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打开了造成实际伤害的大门”。
她援引原告陈述称,许多跨性别人士在机场安检中被迫接受脱衣检查,甚至遭受性骚扰与身份质疑。她强调,护照的“X”选项本意是减少此类创伤,而非制造混乱。
案件的起因来自跨性别女性 Zaya Perysian。她因护照上被标记为“男性”而起诉川普政府,案件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
根据川普政府今年1月发布的行政命令,护照的性别认定应依据出生证明与生物学标准,仅承认“男”与“女”两种性别。该政策是川普第二任期以来引发争议的多项行政命令之一。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顾问戴维森(Davidson)批评这一判决是“令人心碎的倒退”。他说:“每个人都有做自己的自由,这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否定这一点,就是在剥夺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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