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派遣”已超,同工不同酬已成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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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

我国经济发展快速,与此同时劳务派遣制度也应运而生,特别是国企,劳务派遣工的身影随处可见。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按照规定,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同时社保也是由劳务派遣的单位缴纳,特殊情况由用工单位办理。

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有劳务派遣的员工,并且占比可能远远超过10%,有些甚至可能占了用工总量的80%。

这占比一高,各种各样的问题就来了,首先就是身份歧视、再就是待遇问题、还有后续的发展、社会保障等等,与正式劳动合同工基本都是有差距的。

而这其中最大的问题,那就是同工不同酬了。

就拿国企的劳务派遣来说,别人有年终奖、有带薪休假,而劳务派遣的却可能什么都没有,纯粹是“干的最多,得到的最少”。

正是因为劳务派遣面对的“不公平”太多,所以尽可能的保证自身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一是在酬劳方面,与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协商;二是保留与劳务派遣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三是在遇到问题时,可请求工会介入,帮助协商;

二、劳务派遣,虚开重灾区!

那么说到劳务派遣,就不得不说一下,不少企业利用这种形式做一些违法行为的,比如虚开发票、偷逃税等。

在虚开和偷逃税的案件中,劳务派遣可以说是重灾区!

税务的行政处罚栏里,因为虚开发票、偷逃税的劳务公司非常多,有的是给下游虚开,还有的纯粹就是“卖票”,在这些被查的劳务公司里,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劳务公司。

比如下面这家上海的劳务派遣公司,在2019年到2021年期间,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491份,累计金额21426.16万元。

就是因为劳务发票一直以来都是税务重点稽查的对象,而且每年几乎都有上百家劳务公司被查,所以企业自身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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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企业劳务派遣数量超过10%怎么办1、该企业劳务派遣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应按要求在2年过渡期内完成整改。2、企业在整改过程中因内部意见不统一导致逾期未改正,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若逾期还不改正,企业将面临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也会被吊销。企业应jvzquC41yy}/8=8870ipo8ywygt0cjsvvmk
1.劳务派遣人数超过10%怎么办您好,劳务派遣人数超过10%是违反规定的。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超出部分,用工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调整用工方案,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jvzquC41yy}/hrsfnc}/ew4ygpjb1zd75:;33>=0jvsm
2.劳务派遣工人数超出法定10天怎么办劳务派遣工人数超出法定10%这一问题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遵循。法律依据主要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jvzquC41yy}/nj|vkok/ew4ygpjb1zd76:818;80jvsm
3.政策聚焦:派遣工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量10%新规实施两月“临时工”咋用新规实施,过去一些单位在核心岗位上用劳务派遣性质的“临时工”、一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状况有望得到纠正,部分派遣工或从此转成正式合同工。 江苏省苏州市新区一家大型日本独资企业目前有员工6000余人,派遣工超过50%。企业人事科科长汤先生表示,选择劳务派遣主要是为了应对用工数量季节性波动。企业的订单有很强的季节jvzquC41pg}t0:75934dp872365178581CXUK:8;;5874988:3;:47xjvor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10%这位负责人表示,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的10%。 为加强对用工单位执行比例要求的监督管理,确定用工比例的责任主体,《暂行规定》对比例的核算问题进行了明确jvzq<84tgpyik7ugqrrf0lto0et0p87236513;<1e39:8:
5.对这种灵活就业形式的监管须跟上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存在派遣用工比例超出法定范围,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权以及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暗藏风险隐患 ●要建立一项规范的、合理的、对各方面诉求予以平衡的劳务派遣制度,必须把劳务派遣问题的解决看成是一个系统工程,这就需要jvzq<84ngigmkwkq0ouk0ptx0et;:9>21r{c1|kd|jly1ƒmhzh€{z8k||zx1;5432>0v;5432>43h9587610qy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