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七十年代起准許輸入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來港工作,以解決本地全職留宿家庭傭工供應不足的問題。有關安排符合政府勞工政策的基本原則,即本地工人享有優先就業的機會。僱主在港聘請合適的本地工人遇到困難時,方可輸入外地勞工。
為了保障僱主和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外傭不可從事其他工作,包括兼職工作,或在標準僱傭合約訂明的僱主地址以外的地方工作。
規定最低工資
規定最低工資為外傭提供工資保障,僱主須向外傭支付不低於簽訂合約時規定最低工資的薪金。這項規定一方面可保障外傭免受剝削,另一方面也可保障本地工人免與低薪外地工人競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在考慮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後,定期檢討規定最低工資的水平。
重要資訊
勞工處十分關注外籍家庭傭工清潔外窗時的安全
勞工處十分關注早前發生的一宗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清潔外窗時的致命意外。勞工處提醒僱主必須符合以下兩項安全措施,才可要求外傭清潔窗戶向外的一面(外窗),而該窗戶並非位處地面、毗鄰可合理地供外傭安全工作的露台或走廊:
(1) 被清潔的窗戶須已安裝窗花,而該窗花須鎖上或被固定,以防止窗花被開啟;及
(2) 外傭除了手臂外,身體其他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以上的規定已清楚列明於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及外傭必須遵守。如僱主違反合約的規定要求外傭清潔外窗,外傭應拒絕該要求。外傭亦可致電外傭熱線2157 9537,向勞工處尋求協助。
勞工處呼籲任何市民,如目睹外傭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工作(例如在不安全的情況下高空工作或站立)或生命受到威脅,應立即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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