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云南省中医医院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医院工作需求,我院组织2023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人员7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云南省中医医院2023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主页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特别提示: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系统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4.对要求工作或见习岗经历的岗位,需在上传附件信息栏中“其他”项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见习岗经历证明的原件扫描件,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办或单位规培管理部门公章(不提供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认可临床科室印章,模板请详见附件2、附件3)。

5.对要求实习经历的岗位,需在上传附件信息栏中“其他”项提供实习鉴定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岗位有规培要求的,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7.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视为具有执业资格。

8.应届生为2023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在附件中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1个月内的保管证明(须为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

9.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由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

10.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资格初审

备注:

审核状态请在招聘系统中“我的申请”项目中查看,示例如下:

1.网上审核初审通过,“审核状态”中显示“学校复审”;

2.网上审核初审不通过,“审核状态”中显示“部门初审不通过”,不通过原因详见“初审意见”,对资格初审不通过有异议者,请于资格初审期间工作日正班时间内,电话联系人力资源办。

3.网上审核退回修改,“审核状态”中显示“退回修改”,退回修改原因详见“初审意见”。“退回修改”状态下,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修改简历后重新提交,超过资格初审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为笔试、实作、面试考核。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形式的宣传。

(二)考核安排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按时提交下列材料至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后续招聘资格,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需经教育部认定);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见习经历、实习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考生身份要求为应届生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提供)。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实作、面试考核时间及相关安排,医院将在笔试成绩公示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格项目者,不予聘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我院用工,劳动合同期内进行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我院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35741

联系地址:昆明市云瑞东路22号六号楼501室

九、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办负责通知。

附件:

云南省中医医院

原标题:

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暨云南省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非护理见习岗拟招收人员名单(二)公示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护理见习岗拟招收人员名单(三)公示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非护理见习岗拟招收人员名单(一)公示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护理见习岗拟招收人员名单(二)公示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护理见习岗拟招收人员名单(一)公示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非护理见习岗综合成绩公告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非护理见习岗实际操作考核公告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非护理见习岗面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云南省中医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2025年第一批见习人员招聘护理见习岗综合成绩公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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