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中国企业高质量“出海”

为了实现中国外贸保稳提质的目标,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聚力发挥民营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多类型企业积极出海;释放跨境电商红利,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合作网络,促进跨国企业资源共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基地

和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中心课题组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的背景下,中国企业的海外发展面临着更多压力和不确定性。面对愈加难以预料的国际形势,中国对外贸易攻坚克难,稳住基本盘,优化结构,实现了外贸总体规模稳中有增、积极向好,是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中国外贸保稳提质的目标,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聚力发挥民营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多类型企业积极出海;释放跨境电商红利,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合作网络,促进跨国企业资源共享。

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随着外贸政策精准发力,企业主动求新求进、应变克难,外贸平稳运行,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展现出强大韧性。

2023年,我国进出口总值417568亿元,同比增长0.2%,第四季度各月连续保持正增长,外贸运行总体平稳,向好趋势明显。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较快,进出口总值22.36万亿元,同比增长6.3%,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53.5%,提高3.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继续保持外贸主力军的地位,充分发挥了稳外贸作用。

“一带一路”推动外贸持续增长,贸易伙伴多元化。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我国对新兴市场进出口实现持续增长,贸易伙伴更加多元化,市场布局更趋均衡。2023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值19.47万亿元,同比增长2.8%,占进出口总值的46.6%。我国对非洲和拉美等新兴市场进出口分别增长7.1%和6.8%,均高于外贸整体增速,新兴市场成为外贸增长新区域,外贸新空间不断拓展。中欧班列开行数量逆势增长,成为畅通中欧及沿线国家贸易的“稳定器”和“加速器”。根据国铁集团数据,2023年,中欧班列已通达欧洲25个国家217个城市,运量持续大幅增长,全年累计开行1.7万列,发送货物190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6%和18%,推动中欧贸易往来更加深入。

自贸试验区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外贸结构持续改善。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新高地,10年来取得显著成效,为外贸发展注入新动力。2023年,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扩至22个,合计进出口7.67万亿元,同比增长2.7%,占进出口总值的18.4%,为稳外贸发挥了积极作用。自贸试验区推动服务贸易持续发展,经过多年调结构、促转型、重创新,服务贸易对外贸增长贡献度逐步提高,成为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2023年前11个月,服务贸易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进出口总值5.89万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总值2.44万亿元,同比增长8.3%;旅行服务进出口总值1.31万亿元,同比增长73.5%。服务贸易发展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外贸结构持续改善。

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了外贸韧性。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下,我国出口产品的产业链更长、附加值更高,出口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以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逐渐成为外贸新动能,带动外贸结构不断优化,提升外贸发展韧性。2023年,“新三样”出口总值1.06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9.9%。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发展速度快、体量大、后劲足,外贸新动能加快积聚,外贸韧性不断增强。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跨境电商平台助力更多优质厂商、品牌出海,并带动更多产业升级,有效推进了我国外贸提质扩容。

随着外贸政策精准发力,企业主动求新求进、应变克难,外贸平稳运行,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展现出强大韧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外贸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对此,需要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释放外贸增长潜力;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培育对外贸易新动能;利用财政金融支持对外贸易稳规模;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持续推进高水平开放,释放外贸增长潜力。

2024年中国应持续高质量实施RCEP,积极推动签订更多高标准的自贸协定,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畅通,不断拓展外贸发展的空间。同时,中国要推动国内线下展会的全面恢复,办好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等展会,搭建高水平的开放平台。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全面取消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中国将继续坚定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加强外贸企业拓市场服务保障,释放对外贸易的增长潜力。

第二,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培育对外贸易新动能。

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竞争优势,2024年,中国应当抓住机遇,加快推进数字贸易的发展,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推动实现贸易各个环节的数字化赋能升级。同时,中国要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贸易强国提供新动力。

第三,利用财政金融支持对外贸易稳规模。

面对依然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中国要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对外贸易稳存量、扩增量。一方面要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对外贸易融资需求,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扩大保单融资增信合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此外,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对外贸易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需求。

第四,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面对对外贸易环境不稳定性加剧的现实状况,中国需要加强对外贸企业的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提供预警和法律服务。同时,要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大对外贸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做好外贸货物高效通畅运输保障,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优化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环境。

聚力发挥民营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多类型企业积极出海

我国民营企业在高新技术与新兴细分领域处于明显“领跑”地位,已然成为优化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在高新技术与新兴细分领域处于明显“领跑”地位,已然成为优化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3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规模已超过538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2.35%,有进出口贸易实绩的民营企业达到55.6万家,连续5年稳居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2023年中国民营企业继续保持了外贸主力军的地位,外贸“稳定器”的作用显著,进出口总值22.36万亿元,同比增长6.3%,占进出口总额的53.5%。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在积极践行创新实践的过程中加速转变,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涌现了大量的优秀民营企业,且大多是科技类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在品牌创造、品牌管理、品牌效益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有效提升了“中国制造”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我国出口的自主品牌产品中,66.4%由民营企业完成。从入围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入围数量也呈现增长趋势,2022年入围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中,民营企业占34家,平均营业收入达661.07亿美元,与国有企业之间差距逐年缩短。入围“最具价值全球品牌100强”的中国企业中,民营企业品牌发展势头凶猛,短短5年入围数量已远超国有企业,2022年入围民营企业达到10家,占入围企业数量的71.42%。

根据中投大数据投资数据库,2022年入围我国海外投资规模100强榜单的“出海”企业,其海外投资的总体规模达到2162.59亿元,与2021年度相比,同比增长了116.65%。在入围的100家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是我国海外投资最为主要的力量,国有企业次之,而以外资等类型为代表的入围企业数量则相对较少。具体而言,共有73家民营企业、11家国有企业、13家外资企业和3家其他类型企业入围了该榜单。其中,入围的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金额最高,为14975298万元,企业数量同期减少6家;入围的外资企业海外投资金额为1001756万元,企业数量同期新增9家;入围的国有企业海外投资规模为5104234万元,企业数量同期减少3家。

整体而言,相较于2021年,2022年我国海外投资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及其相应投资规模呈现出较大变动,但仍以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为主导。海外投资企业之所以形成该所有制结构特征,主要是依托资本市场民营企业数量优势,随着我国积极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的积极性仍然较高,而且,国有企业能够有效依托自身资金优势和规模优势,在契合国家海外投资战略布局的基础上从事投资活动。与此同时,外资企业具有联通国内国际的独特优势,尤其是国际投资环境较为复杂背景下,其海外投资优势更加凸显,因此,在入围数量上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

在“出海企业”数量和投资总体规模方面,民营企业均表现出强劲的发展趋势。从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情况来看,在所有海外投资项目中,有77.78%的投资项目是由民营企业发起和运营,民营企业投资规模占比为69.40%。民营企业在诸多类型企业中,已然成为我国从事海外投资活动的“排头兵”。海外投资企业之所以形成该所有制结构特征,主要是依托资本市场民营企业数量优势,随着我国积极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的积极性仍然较高。

在我国企业高质量“走出去”进程中,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直属的国企资历雄厚,且具有先发性优势;而民营企业后来居上,在消费、金融、通信技术与技术设备、互联网服务等行业展现了蓬勃发展的潜力,催生了许多在全球范围内颇具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新经济体。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形成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历程表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发展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共同为中国式现代化奉献了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实现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高质量发展必须注重各所有制企业的自身优势。具体而言,一是要出台一揽子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持续发挥民营企业引领作用。比如积极落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代表的相关政策,切实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通过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战略,基于特许经营等模式引导民营资本参与重点装备制造等战略领域等,拓宽民营企业“出海”路径。二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缓解其研发创新方面的资金短缺压力,特别是对于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要积极搭建平台实现民营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之间的海外投资项目合作,发挥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在海外投资方面的合力作用。

释放跨境电商红利,促进数字贸易发展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为其实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带来了新机遇。

(一)跨境电商保持持续增长

2019—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贸易总量连续5年保持增长,跨境电商出口比重连年增加,成为跨境电商总量增长的主引擎,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注入新动能。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再创新高,进出口总额达到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占进出口总额的5.7%。其中,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总额为1.83万亿元,同比增长19.6%;跨境电商进口总额为0.5483万亿元,同比增长3.9%。

其中北京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整体稳中有进、持续向好。2022年北京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近20%;其中,B2B类型企业发展尤为突出,B2B跨境电商出口额同比增长110%;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跨境电商零售药品进口总量同比增长150%;2022年上半年,北京跨境电商申报票数同比增长117%,商品数量同比增长151%,商品贸易额同比增长138%。截至2023年8月,中国海关公示的跨境电商企业名录中,北京市目前共有跨境电商企业1200余家,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312家,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21家,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28家和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运营企业24家。另外,北京跨境电商企业在地区分布上呈现集群效应,其中,朝阳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数量最多,共有349家;海淀区、大兴区、顺义区的跨境电商企业数量紧随其后,均超过100家。

(二)自贸区建设推动北京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为其实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产业转型升级和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带来了新机遇。过去10年,中国已经成功部署并设立了22个自贸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东、西、南、北和中部区域形成了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中国要以自贸试验区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各方面都具有独特的发展优势,在自贸试验区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了首都城市的重要引领作用。北京市立足“四个中心”重要功能定位,利用其所具有的独特资源禀赋,在建设自由贸易示范区的同时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数字中国建设大局,促进中国数字化进程实现新跃升。

第一,经济增长势头强劲,提供数字贸易发展空间。

2022年全年,北京市经济增长势头强劲,能够有效支撑自贸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北京市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018年已突破3万亿元,2022年已超过4万亿元(41610.9亿元)。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势头迅猛,从2万亿元(2013年)增长到3万亿元用时5年,而从3万亿元增长到4万亿元则仅仅历时3年。除此之外,北京市人均GDP在2017年已超过了12万元,2022年则更是达到19万元,人均GDP连续跃居我国各省(区、市)首位;北京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已超5000亿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则接近6000亿元,全市经济发展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在对外经济方面,2022年全年北京地区进出口总值364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其中,进口30555.5亿元,增长25.7%;出口5890.0亿元,下降3.8%;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74.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9.8亿美元,占40.1%,增长18.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4亿美元,占22.7%,增长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9亿美元,占21.2%,增长1.1倍。全年对外直接投资额69.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3.2亿美元,增长44.5%。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6万人,劳务人员实际收入总额5.0亿美元。

第二,政策体系布局完善,引领数字贸易发展方向。

北京市出台的重要政策一方面明确了北京自贸区数字贸易发展方向,激发了自贸区数字贸易的未来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以北京自贸区为标杆,推动了作为外向型数字经济主要载体的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不断延伸及拓展数字贸易的新边界。通过大力促进与推动北京自贸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不仅会对北京市数字经济建设与数字贸易发展进程产生巨大影响,更关系到全国数字经济创新与数字贸易发展进程。

第三,数智技术创新突破,源头助力数字贸易发展。

数字贸易的发展高度依托于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大数据等一系列新型数智技术的快速推广与应用。北京市立足“四个中心”建设目标,构建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推进数智产业建设,从技术源头助力推进北京自贸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有效助力自贸区数字贸易的业务流、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的高效配合与流通,推动自贸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人工智能模型领先全国。研发全球最强的视觉基础开源模型EVA,在10亿参数级别上实现性能最优;智源研究院率先建设发布超大规模智能模型“悟道2.0”,连创“中国首个”与“世界最大”纪录,并向多语言、多模态发展;发布全球精度最高的仿真秀丽线虫模型“天宝1.0”,实现多维度突破。二是区块链技术全新突破。北京微芯研究院带头研发出了首个自主可控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体系“长安链”,以及全球第一个模块化、可装配的区块链开源技术架构,并在全球范围内首创基于RISC-V开源指令集的96核区块链芯片架构,同时,成功研发出目前全球支持量级最大的区块链开源存储引擎“泓”,为长安链的应用提供PB级存储支持。三是互联网等技术成果丰硕。北京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公司重磅发布了第一代MUSA架构GPU,以元计算赋能下一代互联网。同时,北京市前沿攻克6G技术,搭建完成了6G新型空口共性技术验证平台并加快其前端板与高速可见光、通感一体化前端联调,分别实现了8Gbps实时数据传输和100米距离米级感知功能;成功搭建了业界领先的6G原型样机平台、厘米-毫米-太赫兹多频段的信道测量平台以及基于AI的联合信源信道编码传输平台和算力网络平台。四是大数据技术突飞猛进。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全球首个国产自主化新一代量子计算云平台“Quaf u”,平台在单芯片量子比特数和芯片数量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实现18个量子比特全局纠缠,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除此之外,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合作研发的“天工”量子直接通信样机,实现了创世界纪录的百公里量子直接通信。

第四,数字经济加速推进,赋能数字贸易发展进程。

全球数字化进程加速推进时代,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逐渐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渗透,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动能,北京自贸区数字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同样是基于数字经济快速有序发展进程的大背景之下。

2022年,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有了新突破,根据北京市统计局数据,全市数字经济增加值1.7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1.6%,比2021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表明数字经济对北京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同时,北京市数字经济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优化,产业数字化转型也在不断加速发展。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9958.3亿元,同比增长7.5%,占全市GDP的比重为23.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共8307家,实现营业收入总计4.6万亿元,同比增长2.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收入4.6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2.8%。除此之外,数字核心领域创新主体也逐渐形成集群,京东、小米等2022年北京数字经济百强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92万亿元,同比增长14.7%,由此可见,2022年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打造“一带一路”合作网络,促进跨国企业资源共享

构建开放共赢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格局,既需要企业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也需要企业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网络十年成就斐然

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十周年。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开放包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国际合作平台。截至2023年6月底,中国已与152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建设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蓬勃的生命力,为国际社会的开放与合作、促进世界经济的恢复提供了新的动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共建“一带一路”为代表的国际公共产品、国际合作平台的红利效应和示范效应逐渐显现。2023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值19.47万亿元,同比增长2.8%,占进出口总值的46.6%。其中,出口贸易额为10.73万亿元,同比增长6.9%;进口贸易额为8.74万亿元,同比下降1.9%。

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来看,2022年,中国企业沿线国家的非金融类投资达209.7亿美元,比2021年增长了3.3%,占对外直接投资非金融类投资总额的18%,占比基本与前一年持平。2022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为849.4亿美元,占2022年合同完成总额的55%。2022年,在入围“中国上市公司海外投资100强”榜单的海外投资企业中,共有66家上市公司的海外投资所在地与我国签订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投资规模达到1927.85亿元。更多企业倾向于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共建平台“走出去”,这也充分显现出既有多边合作机制的积极示范效应。

此外,“一带一路”倡议也为发展RCEP提供了经验借鉴。首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RCEP伙伴国存在重叠,在理念上高度一致,“一带一路”建设在政策协调、基础设施、经贸合作、金融发展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的卓越成就,有利于稳固与重叠国家在RCEP下合作的基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持续向周边国家和地区释放经贸合作红利,有利于吸引非RCEP国家加入到RCEP合作之中。其次,共建“一带一路”与RCEP在覆盖地区、涵盖领域、合作内容等方面相互重叠、相互补充、相互影响,具有一定的功能互补性,能够发挥“1+1>2”的效能,在亚洲地区形成“一带一路”与RCEP“双轮驱动”的经贸合作发展新格局,从而推动我国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因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一带一路”与RCEP协同发展,更好促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一,正确处理共建“一带一路”与RCEP的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第二,发挥“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作用,加快落实RCEP规则和深化RCEP合作。一是发挥政策沟通作用;二是发挥设施联通作用;三是发挥民心相通作用,增强人文交流。第三,以“双循环”协同RCEP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由内向外逐层驱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使从沿海到内陆均与RCEP、“一带一路”倡议对接开放措施,形成以内促外的发展格局;二是扩展“双循环”至RCEP与“一带一路”建设当中。

(二)“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贸易发展现状来看,沿线国家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根据华信研究院发布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发展指数报告(2022)》,新加坡、马来西亚属于深度合作型国家,俄罗斯、越南、印度、泰国、阿联酋、印度尼西亚、捷克等7个国家属于快速推进型国家,以色列、波兰、菲律宾、匈牙利、土耳其、沙特阿拉伯、罗马尼亚、哈萨克斯坦、克罗地亚、巴基斯坦等10个国家属于逐步拓展型国家,尚有11个国家属于有待加强型国家,占披露国家总数的37%。从披露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发展指数得分来看,新加坡以271分遥遥领先,而绝大多数国家(占披露国家总数的93%)指数得分在90分以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数字贸易关系、潜力、基础、环境、风险、水平等方面差距巨大,显著的国别差异不利于我国企业“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经验积累与迁移,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投资效率低、包容性发展水平不高、要素流动不畅以及环境保护不足等现实问题,加大了我国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的难度。

以北京为例,其作为创新要素最为集中的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力,第三产业发展迅猛,金融科技发展领跑全国,数字生态位居全国前列,有力支撑北京企业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但从北京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现状来看,数字贸易发展的系统性、协同性有待提升。一是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数字化基础不同,发展差异明显,导致传统产业数字贸易发展相对较慢。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还需深化,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的困境;二是中小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阻力较大,一方面表现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头部企业在数字贸易领域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竞争优势集中表现在营业收入规模上,收入规模超过100亿元的企业有7家,分别是字节跳动、美团、快手、百度、京东、小米和滴滴公司。现有竞争优势推动企业在数字经济、数字贸易领域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了头部企业的竞争优势。根据《北京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2023)》披露的数据,研发投入前20企业研发费用占全市的比重超四成,研发投入强度达20.5%,重点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其中,字节跳动、快手、小米和京东研发费用超百亿元,另有39家数字经济产业企业研发投入超10亿元。另一方面,高物流成本、高平台费用是中小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的主要阻力。根据2021年7月德勤对多个亚太国家跨境电商企业的调研结果,高物流成本是跨境电商最大的挑战。对于发展中经济体和中小微企业,物流成本占货物贸易最终价格的比例分别高达26%和42%。高企的物流成本不利于北京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显著提高了出口成本,降低了在国家贸易市场中的竞争力,在“一带一路”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享利用方面还面临众多堵点难点。

(三)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关键路径

第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突破“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卡脖子”问题。

构建开放共赢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格局,企业需要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把握“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发展新机遇。一是科技型骨干企业要积极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在京央企国企带头聚焦芯片技术、光刻机、人工智能算法、生物智能等产业短板领域,在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基础上,优选科学技术人才,赋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二是科创型企业要积极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搭建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平台,集聚创新要素,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科技难题。积极参与“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从科技合作入手,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高校共同研究解决其发展中的重大挑战和问题,从战略层面推动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积极利用怀柔科学城全球科学家联合研发的重要支撑平台,共同突破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等数字技术领域重点“卡脖子”环节。

第二,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筑牢“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安全保障体系。

构建开放共赢的“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格局,既需要企业构筑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也需要企业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统筹发展和安全。数据安全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更关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安全作为国家和企业战略上的保障,在数字经贸规则中涉及的数字治理、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是各国乃至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议题。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应以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为底线。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筑牢数字安全屏障。

企业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了互联网及数据安全监管的三大基本法律框架。《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强制要求数据本地化,并提出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向主管机构披露漏洞的强制性要求。《数据安全法》在第四章中明确了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对于“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专设第三章,明确对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有关规则。与此同时,我国积极对接国际数字规则,发布《全球数字安全倡议》,积极维护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

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领域逐步扩展至能源、电力、水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设施,这对企业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在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增强安全能力应对网络安全漏洞。同时,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要求,对可能涉及国家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网络商业秘密、网络知识产权的事件保持警惕。

第三,协同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构建“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系统化发展格局。

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来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企业要在建链、补链、强链、稳链上下功夫,打造数字贸易产业链图谱,实现产业高效链接。对于“一带一路”数字贸易重点企业带头把产业链变成纵横交错的产业链网,打造层级丰富、上下互通、左右联动的产业生态,提升供应链的协调能力和响应速度。对于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产业,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创新能力,对于生物制药、绿色金融等产业,提挡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

从区域协同来看,立足京津冀全局谋划产业布局,协同推进京津冀三地企业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同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促进三地产业链共建、供应链共享、价值链共创,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产业链协同开放,加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创新京津陆海“一港通”快速通关模式,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提升京津冀三地企业整体国际竞争力。

从大中小企业协同来看,一方面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探索组建企业“一带一路”数字贸易进出口联盟,促进中小微企业深度融入产业链供应链。头部企业推动实现数字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发挥对产业升级和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提升“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竞争力,鼓励中小微企业“抱团出海”行动。对于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小巨人”企业充分发挥在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需求,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拓展更多蓝海市场。

第四,充分发挥特色优势领域,推动“一带一路”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根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23年春季)》,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互补性不断增强,中间产品占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比重由2013年的49.8%增长至2022年的56.3%,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逐渐形成相互协作的专业化生产关系。我国企业应进一步扩大中间品贸易规模,积极融入开放合作的全球分工体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企业逐渐形成衔接有序、畅通高效、富有韧性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已培育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以及智能装备、医药健康、节能环保、人工智能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因此,北京企业发展“一带一路”数字贸易进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在电子元件、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优势,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结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企业,继续发挥国际引领支柱产业优势,构筑“一带一路”全球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发展高地。对于医药健康行业企业,把握产业转型升级和变换发展赛道机遇,发力创新药、新器械、新健康服务三大领域,引领“一带一路”互联网医疗、“智能+”健康管理、数字化中医诊疗等新服务业态。

第五,积极利用国际公共产品,加快“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发展进程。

企业应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等国际会展交易平台,加快“一带一路”数字贸易发展进程。服贸会作为商务部与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会和交易平台,自2012年以来累计共吸引196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万展客商、600余家境外商协会和机构参展参会,为共谋“一带一路”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开辟了新天地。服贸会涵盖运输,旅行,建筑,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其他商业服务,加工服务,政府服务等12大服务贸易领域,聚焦数字经济,以数字贸易引领未来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搭建了“一带一路”数字贸易交流平台、展示平台与合作平台,极大地便利了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与沿线国家对接数字贸易合作,与沿线国家有“服”同享、共创未来。

企业应积极利用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公共物流产品,打通国际物流和贸易大通道,提升物流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水平,降低“一带一路”数字贸易物流成本,充分利用数字支付便利进一步降低数字贸易成本。中欧班列作为便利快捷、安全稳定、绿色经济的新型国际运输组织方式,已成为我国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有力保障了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服务高质量“一带一路”数字贸易注入了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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