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境外工作所在国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所在国及所在地的民族习惯和民风民俗,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情。
(三)在外人员要严格遵守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保守其所在单位的商务、技术及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坚决维护所在单位的合法利益。
(四)在外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要求,充分履行本人职务(岗位)所要求的安全生产职责,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出入境及境外生活守则
(一)在外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外事部门有关出入境的相关规定,学习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印的《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海外安全常识》、《海外文明指南》等实务性材料,并切实规范自己的出入境和境外行为。
(二)在外人员应自觉遵守海关、机场、码头等出入境口岸的治安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各种安检工作。不得私自携带违法、违禁物品出入海关、机场、码头等出入境口岸。
(三)在外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境外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在出境前和境外工作、生活期间,要主动关注境外工作所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地理状况和民俗等基本情况。要按照所在国的礼仪和风俗习惯,规范个人言行,避免与所在国社会、公民和行为方式产生激烈冲突。
(四)在外人员要自觉养成健康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工作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在公共场合或开展室内工作时不得大声喧哗,干扰旁人的生活或工作秩序;要注重并保持生活检点,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活动、滥交性伴侣等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工作、学习和休息。
(五)在外人员不得参加当地民众举行的各种游行、集会,不得参与任何方式的政治、宗教或其他活动。非工作需要或集体组织,不得私自闲逛集市、参加聚会或进行居民家访等。工作中与当地居民或组织发生纠纷时,应讲究方式方法,通过正常渠道处理和解决;若解决不了,则应尽量借助所在国政府、合作伙伴或企业雇用的当地保安力量解决,全力避免与当地组织或居民直接对立,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种族冲突。
三、项目作业守则
(一)承担境外项目施工的在外人员,要严格遵守业主和项目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参加施工作业前的安全交底会议,了解自己在本次施工作业中的工作任务和安全职责。
(二)在外人员在从事野外施工作业前,要严格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要求,领用并正确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没有正确穿戴必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工作人员,严禁出队从事野外施工作业。
(三)在野外施工作业过程中,在外人员应根据事先布置好的工作线路出行。进入不明区域时,应加强对周边环境的判断并做出正确选择,避免陷入泥潭、沼泽或其他险要地段。在外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独自离开作业分队(班组)从事项目部门分配工作任务以外的其他事务。从事野外施工作业时,一般至少有两名在外人员相伴而行。
(四)在野外施工作业过程中,在外人员或所在的作业分队(班组)应持有联系顺畅的通讯工具,或可通过某种方式,方便与项目部门、作业分队(班组)取得联系。
(五)在外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本人或同伴应在第一时间通过有效方式,与项目部门或作业分队(班组)取得联系,并按照有关“预案”果断及时处理,以避免更大损失。
(六)在外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遇到歹徒拦路抢劫、绑架或大型动物伤人等紧急突发事件时,应保持足够冷静,并按照有关“预案”从容处理,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在上述紧急事态处理过程中,应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为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力求减少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七)境外施工项目部门或野外分队(班组)聘用当地保安人员持枪护卫时,在外人员应严格遵守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便借用或把玩专职保安人员的枪支弹药,以免发生意外。
(八)在外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护好公共物品和仪器设备。因个人失职或工作责任心缺失,造成公共物品和仪器设备损坏的应进行赔偿。
(九)在外人员要按照层层负责的原则,坚决服从项目部门或作业分队(班组)负责人的指挥和工作安排。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等管理、技术骨干,要自觉起到带头作用。没有特殊情况,在外人员不得违背作业指令、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作业岗位。
(十)境外施工项目部门、分队(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应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各施工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其他在外人员应主动接受安全员职责范围内的管理,积极配合安全员和所在项目部门、分队(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卫生防疫守则
(一)在外人员应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卫生防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针对境外工作所在国及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切实做好各类流行、传染或其他疾病的防范工作。
(二)在外人员应养成良好的集体及个人卫生习惯,应主动清扫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各类垃圾,驱赶、防范蚊蝇或其他有害动物,避免其袭扰。要养成饭前便后勤洗手、勤消毒的良好习惯,防范当地流行、传染或其他疾病的传播。
(三)在外人员出境前后,要有针对性地注射有关防疫药物,要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或防疫部门的有关要求,准备常规的或所在国必需的防疫治病药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在外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饮食、饮水安全。在外出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食用野生果类,不得随意饮用不明水源中的水。
(五)在外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发现有身体不适状况时,应主动报告本人所在单位或境外项目部门,并及时到医院诊治。在从境外回国后,无论身体是否不适,均应尽快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输入型传染病筛查。在国内医院诊治过程中,应主动向医生告知本人的境外工作经历和可能的疾病类型,以便医院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治疗工作。